“但在这些人眼里,就是不可原谅的罪过……”
这篇文章,根本就没提电影内容如何,直指问题要点。
不是因为抄袭的事,就是眼红人家,想搞人家。
话说的非常露骨,也非常在理。
本来《惊声尖笑》因为过度解读,现在就有一票忠实粉丝。
而且这个圣诞档的电影,质量普遍不好,大家就有点怨声载道。
安然这篇文章,成功的激起了大家对迪斯公司的怨气。
“说的好,我看根本就不是什么抄袭的问题,这篇文章说到重点了,就是眼红人家赚钱了!可你们没这个本事,干嘛眼红别人?”
“我的天,迪斯公司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太让人无法理解了。”
“抄袭?我不认为这部电影有任何抄袭成份存在,也许有的地方有借鉴,但人家开辟了新路数!”
“这是我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