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任职公示(2)

8月30日上午,蒋维文查看银城市官方网站及银城市人民报均发布了《银城市干部任前公示》,为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性,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提升选拔任用干部的公信力。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现对以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王志华同志,男,36岁,本科学历,拟任银城市委机关正处级干部职务。

曾宪平同志,男,41岁,本科学历,拟任银城市委机关正处级干部职务。

薛雅芳同志,女,3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拟任银城市桃县副处级干部职务。

汪丽琴同志,女,2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拟任银城市宁县副处级干部职务。

夏运生同志,男,50岁,本科学历,拟任银城市安县副处级干部职务。

蒋维武同志,男,35岁,本科学历,拟任银城市东区副处级干部职务。

贺秀柱同志,男,42岁,本科学历,拟任银城市汉南县副处级干部职务。

曾庆冰同志,男,37岁,本科学历,拟任银城市沅资市副处级干部职务。

蒋维和同志,男,38岁,本科学历,拟任银城市西区副处级干部职务。

若公众对上述人选存在任何影响任职的问题或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电话及信函须提供真实姓名。对于线索不明的匿名电话及匿名信函,在公示期间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定于2004年8月31日至9月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联系。

联系电话:0XXX-123X0-X。

联系地址:银城市秀峰路1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4X21X0)。

中共银城市委组织部

蒋维文在收到曾宪平、蒋维武、汪丽琴及夏运生发送的感谢短信后,逐一给予了回复。

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时钟的指针刚刚指向三点,蒋维文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拿起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国际长途的来电,来自法国的艾丽娜·施耐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