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他就养成了长跑的习惯,跑很久都不会出汗。
“关东第一捕手、青道的救世主,两个天才捕手总有一个能接我的球吧。”
他笑笑,回到家,对母亲说:“决定了。我要去青道。”
“青道?是东京的那个?不是有五年没有打进过甲子园了吗?你想进甲子园,为什么不选一个更好的?”
“因为直觉。”
“直觉告诉我,去青道的话,以后的生活会很有趣。”
瑞雪兆丰年,外面下起了大雪,降谷晓坐在窗前的书桌旁,两耳不闻窗外事。
青道的偏差值很高,又位于东京,很难考。
即使是他,也不得不认真对待招生考试。
还好,经过半年多的努力,他在模拟考考了一个连公立王谷高中都能进的分数。
“接下来,就去青道参观一下吧。”
站在球场外的篮网前,降谷晓看到球场中间,一个呆头呆脑的小屁孩在挑衅一个大老粗长得肥。
他被那胖子撞了一下,怒吼道:“只靠一个人的棒球是打不通的!”
降谷晓想起了自己身为树多村光的时光,那时候全队只有他和四棒动能打好甲子园里投手的球,他们没能打进决赛。
说实话,一个普通的球队加上顶级的投手就完全可以和顶级球队掰手腕了,但想在赛场上走的更远,比拼的是战术和综合实力。
他完全可以留在北海道带领弱队打进甲子园,但他选择了青道这个传统豪门,就是因为他有更强的野心,他想称霸甲子园。
他加上一群优秀的队友,加上大财团的财力,堆出一个“宇宙队”不过分吧?
降谷晓看到一个靓仔主动要接那个笨蛋的球,大家都叫他一也,看来他就是那个杂志上说的“救世主”童鞋了。
好像是叫御幸一也的眼镜仔跑到那个笨蛋身边,跟他勾肩搭背的,话像说不完一样,又搂又抱的,降谷晓看着那投手蜜汁脸红的样子,怀疑他们不对劲。
“嗖~”
棒球打进了好球带,打者未挥棒。
“好球!”
第二球、第三球、第四球接踵而至。
“界外!”
球数马上到了两好球,还差一个好球就打败那个大块头了。
“这下子你就完蛋了,臭小子!”
那位叫东的学长又吼又叫的,不像他原来球队里的四棒东同学,人狠话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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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咬人的狗不叫,先是轻敌,后是过于急迫,那家伙被三振了。
如果是比赛,相信那个四棒一定能在接下来的两轮打击把笨蛋小子打的落花流水,但结果就是一切。
“为了督促选手不要轻敌、人外有人吗?”
“还是说单纯想看看那个笨蛋小子有没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