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正义的审判

有着“中华民族劣根性”的梁耀自然也不能免俗,和同行的罗宾逊一同前往广场观刑。

“詹金斯?不!他不是暴徒!他只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店主,一个合法经营的商人!”

看清楚受审者的脸后,罗宾逊是一脸痛苦的表情。

“可怜的詹金斯到底犯了什么罪?”

“按照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詹金斯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好公民,要是他犯了什么罪的话,也只有阻挡了布兰南财路这一条罪名,但这一条罪名在圣弗朗西斯科,足以将他送上绞架。”

加利福尼亚还没设州,自然也没有州法律,要遵循法律的话,也只能遵循合众国联邦政府的法律。

梁耀看的比罗宾逊通透,现在的加利福尼亚,谁的黄金最多,谁的拳头最硬就是法律。现在这个人正是布兰南。

“这是对美利坚合众国法律的亵渎!”罗宾逊感到无比的愤慨。

在这个披着后罗马帝国式外衣的国家,崇尚法律已经成为罗宾逊这种出身中产阶级,受过良好教育公民的共识。

他不容神圣的法律被亵渎,尽管世界上所有的法律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延申,罗宾逊也不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

“要说亵渎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那该死的人多了去了。”梁耀耸耸肩,摊了摊手说道。

“这是要砍头吗?刽子手呢?刀呢?”

跟梁耀一起来圣弗朗西斯科的邓文禹正好奇地东张西望,想要找到刽子手。

他还没见过砍头,不过听说前年广州城砍了好几个妖言惑众,认鬼做父的广西乱党。

没想到在花旗国还能看到砍头,这让邓文禹有些激动和期待。

“不出意外的话,那位衣冠楚楚的布兰南就是刽子手。花旗国的人觉得砍头太血腥,他们更喜欢用绳子把人绞死,或者放火烧死,这样会更文明一些。”

邓文禹看向那位和他印象中刽子手形象相去甚远的布兰南,口中喃喃自语道:“横竖都是一死,有区别么?没准砍头死的还更痛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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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同伴在说些什么?”听不懂粤语的罗宾逊有些好奇地问道。

“他在说直接砍头或许要比绞刑更加人性化一些。”梁耀挠了挠头皮,向罗宾逊解释道。

布兰南在群情激奋地人群前装模作样地罗织着詹金斯莫须有的罪名,最后判处詹金斯绞刑。

随后,布兰南给詹金斯的脖子套上绞绳。

“布兰南,你会有报应的!”

心如死灰的詹金斯怒目圆睁地瞪着布兰南。

“到了天堂,我会将你的恶行告知上帝!上帝将会惩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