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五章 《土地法案》

《宅地法》的发布,使得林肯政府获得了广大西部边疆地区民众的用户。西部地区的农场主和农民则投桃报李,为联邦军队输送了半数以上的士兵,并且为联邦提供了充足的粮食保障。

时间不等人,美洲共和国政府如果想牢牢掌控西部和中部的边疆地区,必须抢在林肯政府发布《宅地法》之前,发布并执行自己的《土地法案》,以争取到边疆地区民众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削弱联邦政府的战争潜力和农业潜力。

“这是我起草的《美洲共和国土地法案》,请总统阁下过目。”陈宝亮将农业部早已经草拟好的《土地法案》呈交给梁耀审阅。

梁耀端坐在办公桌前,仔细审阅着这份《美洲共和国土地法案》并酌情进行了修改。

经过修改的《美洲共和国土地法案》最终文本如下:

为了支持本国劳动者垦辟荒地,安居乐业,特制定此法案。

凡年满18岁,且从未参与叛国活动,拥护美洲共和国政府之公民,无论种族,无论男女,均有资格申请获得政府土地之资格。

所授本国爱国公民土地之大小,视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凡垦辟加利福尼亚州荒地者,在宣誓获得土地是以垦殖目的,并缴纳2美元登记费用后,每人可登记领取总面积不超过250亩(41英亩)之土地作为份地,登记人在宅地上居住并耕种满6年,即可获得正式土地执照,成为该项宅地之产权所有者。

俄勒冈州可登记领取份地总面积上限为400亩(66英亩),需缴纳1美元登记费用。

梁州可登记领取份地总面积上限为600亩(99英亩),需缴纳1美元登记费用。

犹他州,科罗拉多州,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可登记领取份地总面积上限为800亩(132英亩),无需缴纳任何登记费用。

西墨西哥州可登记领取份地总面积上限为900亩(148英亩),无需缴纳任何登记费用。

爱达荷,蒙大拿,怀俄明,北达科他,南达科他,内布拉斯加,堪萨斯,俄克拉玛等州与领地,可登记领取份地总面积上限为1000亩(165英亩),无需缴纳任何登记费用。

上述所有地区份地之合法产权,皆受美洲共和国政府保护,任何个人与组织皆不可非法剥夺本国公民之土地产权。违者以本国法律论处。

修改毕,梁耀将《美洲共和国土地法案》文本交还予陈宝亮,并交代道:“将此法案呈交议会,务必在2月15日之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