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说过了,我叫林莎。”
林莎别了一下耳边的发丝,恰到好处露出一股伤感:“我呢没什么身份背景,父母早死,也没其他亲友,早早就在外头流浪了。”
“这些年从南到北,去过许多大城。”
“本来是听说北边沙海这边的天耀城繁华无比,便想着来讨个活路,没想到来到这里才发现天耀城不行了。”
“也是我自己消息不灵通,哪想到天耀城遭了如此大难。”
这话倒是真心的,她千难万险赶过来,从来没想过天耀城早就破败了个干净。
“而且我运气不好,还没进城就遇到了歹人。”
她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声音似乎有些发抖:“那些人抢我的东西不说,还差点把我杀了……”
一旁的庄少棠连连惊呼:“林莎姐好痛,伤得好痛!”
林莎苦笑了一下,展示出自己的一只胳膊:“是,我伤得很重,你看,现在还有疤呢。”
她伸出来的那只胳膊,的确有一道伤痕。
从上到下,一大条肉粉色的疤。
十分狰狞。
她偷偷看着两人,凌小胖倒是表情一跳:“哎呀,这伤……没想到你经历过这么多,一定很辛苦吧?”
林莎收回了胳膊,笑了笑:“没办法,流浪儿嘛,不过我还活着,就很好了。”
“哎,凌大哥,宁大哥,可能因为我出身的问题,我这人脾气一直不好,之前的事情真的对不起啊。”
“不过我一个弱女子在外,只能这样蛮横泼辣,不然会受欺负的。”
凌小胖连连点头,表示理解。
林莎再看宁天,他依旧没什么表情,就淡淡地吃着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