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的苏鑫,虽然变成了一个小糊咖,但那是中歌榜打人事件之后的事。
打人事件前,作为快乐男生全国亚军,苏鑫的热度一点也不低。
前提是不和陆远比。
把他俩放一起,纯属欺负人。
是故,苏鑫的博客一经发布,当即引起了一阵热议。
奥特之母皮套,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两坨鼓鼓的东西,稍微有点眼力见的都知道那是什么。
苏鑫穿了Women's clothing!
而且,他还特地在博文中提到了陆远,联想到两人之前的‘赌约’。
赌注瞬间浮出水面。
紧接着,这条博文迅速登上了今日热点博客榜。
很快,苏鑫的骚操作就传到了天娱的耳中。
从快男出道的苏鑫,身上自带偶像标签。
既然是偶像,个人形象问题,经纪公司当然有资格插手。
Women's clothing?
这怎么能行?
如果是为艺术牺牲什么的,也不是不行。(苏鑫在出演话剧时,反串过)
但这一次Women's clothing,明显是艺人的私人行为。
因此,舆论刚刚发酵,经纪人便立刻给苏鑫打了一个电话,要求他撤下那篇博文。
接到电话的苏鑫,态度却非常坚决。
“莎姐,不行啊,这是男人之间的约定,博文我不能撤。”
另一边,于莎顿时被这话噎得半死。
还男人之间的约定?
有够幼稚的。
尽管她和苏鑫接触的时间不长,但苏鑫的‘臭脾气’,她是有所领教的。
苏鑫的脾气倔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不得已,于莎只得搬出了龙耽霓。
“阿鑫,你也是天娱的人,龙总和陆远之间的事,你肯定清楚,你这么公然给他祝贺,还顺便贬低自己,要让龙总知道,指定给你穿小鞋。”
“所以,阿鑫啊,鑫大爷,你赶紧把博文删了,好不好?”
“就当是我求你了!”
苏鑫撇了撇嘴,不以为意道:“知道就知道咯,怎么,她还能把我也封杀了不成?”
龙耽霓的行事作风,苏鑫本来就看不惯,如果不是违约金限制,他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其实,几百万的违约金,苏鑫真没放在眼里。
但他不想花家里的钱。
毕竟,他长大了,不该继续从家里拿钱。
“算了,随你吧。”
眼见苏鑫油盐不进,于莎的脾气也上来了,丢下这句话便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