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好莱坞大罢工也是劳资纠纷的一种,工会联合会员,与资本抗议,再提高演员收入的同时,工会能得到的也会更多,都是生意)
这个分成,只能说中规中矩,不算高,也不算低。
举个例子,一个歌手在发单曲之前,唱片公司通常会先将单曲送到全美各大电台。
当然,巡演的投入成本也不低,场地租赁、设备租赁、舞美设计、人工成本等等。
“巡演方面,22%的票房收入分成,太低,我的个人预期是28%的票房分成比例。”
如果依照这个分成,作为歌手,他的分成只有11%?
依照梁康尼的报价,陆远如果举办演唱会,每卖出一千万美刀的门票,他可以分到220万美刀。
环球,又该如何应对?
别说38%,就是陆远提出的30%,人家也不一定愿意。
越是新人,投入越高。
梁康尼默然许久,开口道:“那你想要多少?”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我这边能给出的条件,并不高。”
歌手的分成通常在10—25%之间,制作人大约9%左右,词曲作者共分3%。
良久,陆远提出了异议。
梁康尼问得很直白:“那,你想以什么样的合作方式签约?”
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各大协会也会保证会员的利益。
“我需要的只是环球的宣发渠道。”
歌曲卖出1000万美刀,艺人拿走380万刀,剩下的620万,销售方拿走200万,各大协会分掉20万,留给唱片公司的只有400万美刀。
“销售版税,23%太低了。”
分成比歌手还低!
当然,协会抽取的分成并不高,在达到某个金额时,后续的收入,协会将不会参与分成。
“30%?”
陆远嘴角微扬,慢悠悠的吐出一句话。
“不知道环球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条件?”
陆远提出的30%,略高于非创作型签约艺人,但也比独立厂牌艺人要低一些。
“在我的权限范围内,单曲和专辑的分成,最高可以给到23%。”
另一边,梁康尼皱眉道:“这个太高,不过,我可以试着向总部那边申请一下。”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