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做了一件好事

武松日记 橙公子儿 1295 字 17天前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不知不觉已经在恩州待了两年半了。

这两年半是我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有钱,有时间,每天泡泡茶,洗洗脚,跟伙计吹吹牛逼,隔三差五上上馆子,三五不时公园打打篮球,要不是实在没有艺术细胞,我一定会去培训班练习唱跳rap,提高艺术修养,提升人生逼格。

上天给了我英俊的相貌,威猛的身材,天生的神力,高强的武功,却不给我渊博的学识,儒雅的品格,艺术的气质。不过我觉得我一个穷小子能拥有现在这些已经很不错了,寸有所短有所长,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老天爷怎么会让同一个人文体两开花呢。

遗憾的才是完美的,我觉得是这样。

嗯,就是这样!

在恩州,我交了不少朋友,大多数是开店做生意的。我现在相信什么叫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因为这些朋友都不是刻意去结交的,都是在卖猪肉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就认识了,然后觉得对方为人不错,性格对路,时间长了就成了朋友。

也有刻意想结交我的,对于这种人我会持有戒心,特别是一来就拍马屁的,我就特别讨厌,老子跟你不熟,你他喵的就给我上眼药,如果不是图我好处谁他妈愿意自降人格呢。

我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心理,因为以前穷困潦倒跑路的时候我也这样做过,尽管我没有刻意给谁拍马屁,但我也会捡对方喜欢的话说,顺着对方的喜好见机行事,这也是自降人格。

想起当初自己为了生存的卑微劲,我真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连生活费都没有,却还到处显摆打虎英雄的派头,真是可笑。

所以我看到别人别人也对我使出这种手段的时候,我心里会那样的排斥。正如那句名言,一个人讨厌的,往往就是他所擅长的。我觉得说这句话的人真他娘的是天才,他怎么就那么洞察人性呢,是不是也像我一样跑过路?

这天我去钱庄存钱,回来的路上,看到街上有一大群人围着,有几个人还对着人群里指指点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喜欢凑热闹,就径直从旁边走过了。

回到店里,我进到里屋卧室把银票收好,然后出来店里坐着看昨天的账目。此时正是盛夏时分,天气炎热,刚才走了一趟,不觉有点口渴。正想找点水喝,门口掌刀的伙计端着茶就过来了。

真是一个醒目的机灵鬼,我不禁佩服石优的眼光,跟他的前任老板达文西一样,会看人。招的伙计不仅让人放心,也让人宽心。

接过茶喝了几口,喉咙滋润得很舒服,可身上更觉得热了。夏天喝热茶真不是个好选择,我心里暗想,下次出门前得提前泡好,放凉了喝才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