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在灯火通明的豪华别墅中享受美食的晨跑社几人相比,同属一个大学的何龙就凄惨了很多。
身穿单薄又肮脏病服的他,正步履蹒跚走在一条漆黑的窄巷中,并时不时用头去撞身边的墙壁。
那力度让人听了都怕下一刻会喷出脑浆,可神奇的是他额头除了微红外,一丝血迹也没有。
“MD,老子还说大晚上谁不睡觉跑这种地方来吓人,原来是个神经病。”
“喂小子,你是不是找死。”
“跟他废话那么多干嘛,看那衣服估计是精神病院里跑出的。”
几个躲此地分赃的小混混,举着手电筒从另一边寻声走来,结果却发现刺激他们神经的声音是个人造成。
确认不是传闻中黑夜出没的都市小丑,几人的胆又壮了起来,其中那在晚上还耍酷戴个墨镜的褐毛,更是上前一把拎起何龙衣领。
然后就对着其上下一通乱摸,同时嘴里还一直夸赞人长得可以,身材不错。
他的操作让身后两个同伴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拿手持电筒的黄毛更是厌恶道:“你有没有搞错,脏兮兮的神经病都不放过。”
哦?甭管眼前人是不是真精神病,反正他已默认了。
“嘿嘿,我就是想看看他身上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赶紧走吧,这样子能有什么钱。”
在另一人的催促下,遗憾的褐毛便要松开手中之人,可这时他的手臂却反被对面牢牢抓住。
“你们…坏蛋?”
突然的变故令褐毛一愣,而声音则让正离去的两人发出大笑。
“哈哈,坏蛋,你多大了?”
“别忘了人家是个神经病,哈哈哈。”
相比两个同伴,褐毛就笑不出了,从手臂上传来的力道已超过他忍受范围。
“痛…放手!”
可任凭他如何抽手拍打对方,都无法挣脱,而那边的两人在见情况不对劲,立马走近帮忙。
“坏,蛋。”
一通猛锤的三人始终无法让嘀咕的何龙松手,气急败坏下黄毛拿起手电直接就往脑袋上砸去。
哐!手电筒变形熄灭,褐毛也终于抽回了自己手臂。
“呸,走!”
朝着倒墙上的疯子吐了口唾沫,黄毛喊上两个兄弟就要离开,可没过几秒由高楼缝隙组成的无光小巷,就传出一阵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