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斯裹紧了衣裳,有些紧张地从牢房里走了出来。
自从他偷拍降临者的照片,被关进监牢以后,他被判处了要在蹲牢将近三年,但是这起码要比断一只手要好得很多,也多亏了降临者大人的庇护。
但在一天前,监牢的士兵却打开了房门,满不在乎地说,他可以走了,报社的老板花了两百万黑曜币,把他保释了出去。
这让原本打算安静在牢里渡过三年光阴的昂斯感到十分诧异,虽然他很奇怪,想起老板的肥胖得快要出油的恶心老脸,他怎么也猜不到,这个平时锱铢必较的家伙居然会花钱保释自己。
“那老家伙会那么良心?该不会是另有所图吧?”
昂斯反复确认保释自己的不是自己家人,而是那个平常喜爱克扣工资的小气老板,心里泛起了嘀咕,但他还是强行压抑着激动与疑惑的心情走了出去,看到了那架接自己回报社的马车,犹豫了一会,拉开了门帘。
他能够恢复自由身,的确是一件好事情,但就怕老板给他开条件,让他免费给报社打工十年,那他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如果是那样,还不如在监牢里待够三年。”
昂斯叹了口气,但还是在上马车的前一刻调整好了自己的神情,装成一副讨好与感激的神情,踏上了马车。
“这一次,不是我要保释你的,而是有人要保你,为了你身上的某些东西。”
颠簸的马车上,正当昂斯酝酿着如何说些感激的话语的时候,肥胖的老板却揩了揩脸上的油,没有正眼瞧昂斯,而是说出了一句古怪的话语,随后抓紧时间整了整衣袖,仿佛是要见什么大人物一般。
“为了我身上的东西?”
昂斯一愣,感激的话语到了嘴边戛然而止。
听这么说,保释他不是老板的意思,而是别有其他的大人物出手。
可是他也没什么东西是值得对方索取的,作为一个小小的报社主编,他身上能有什么是对方看得上的?
“对,我听说你私自带人去码头上拍了一组降临者的照片,你的手下有一个人成功带着照片跑了,你把那张照片找到,交给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