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轰鸣一声接一声响起,连城头上的守军将士们都愣住了。哪怕某些久经沙场的老卒曾经见识过火药武器的厉害,这时候也是一样。
更多的人一时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像瞪着鬼怪般,瞪着发出巨响的金属筒状物件。
这些物件摆成一排,大大小小,规格有好几种。
有不到手腕粗细,四五个人就能抬起搬动的,这会儿正被斜着举起来,挺不方便地往里填充弹药;有碗口粗细的巨物,尾部抵了土石,还得七八个人用装土的袋子压住,防止弹起;有形制特别巨大,先前花了许多功夫才抬上城头,结果发出巨响之后金属外壳出现了裂缝,里头高温气体散出,烫得周边人手上,脸上都是大泡。
这些是郭仲元从城里搜罗出来的火炮。而且有一个算一个,全是私下铸造的违禁品,使用时有点小麻烦,倒也不算什么。
大周的军队在几年前就大量应用投掷类的火药武器,此后数年虽无战事,火药武器在军队里的推广并没有停止,郭仲元对此更是重视。但军队所属的火药武器,集中在北方的大兴府、天津府研究,制造的工场也受到严格的控制,并未设在中原。郭仲元搜罗的这些,其实是开封本地豪商与一批海商的合作产物。
不得不说,相对于农耕政权的稳定,大周这种基盘成分复杂的王朝之内,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事源源不停,简直可称群魔乱舞。
比如随着商业的发展,参与海贸的势力越来越多,而海上绝非王化之地。许多海商下属的武装水手上陆以后,被军队的武力压着,不敢不遵纪守法;到了海上被巨额利益诱引,立刻就恶向胆边生,毫无顾忌地弱肉强食。纵然大周和宋国都有军方船队镇压,杀人越货的冲突也难以扼制。所以,各家都在偷偷想办法,在正常配备以外添加海船的武备。
起初,这种武备竞赛停留在私下招募高丽武装水手和倭国流浪武士的层次。后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各方不断投入巨资,武力不断升级,在极短时间内就提升到了改造精良武器,乃至配备火药武器的层面。
在这上头,开启风气之先的是南朝宋国的海商。他们大约是买通了军队里的某人,将一种叫做突火枪的武器偷出来,迅速上规模的复制。
突火枪以巨竹为筒,内安子窠,烧放焰绝之后子窠发出,声如炮响,射程远达两百步以上。虽然没什么精准度可言,但用来杀伤人员、烧毁船帆很有用,总能在白刃相接之前取得优势。
而且宋人海商纵横南方海域,前往宋国的海港补给火药或竹筒、子窠也方便。一时间这家商行的船队耀武扬威,占了许多便宜。不过,数百上千万贯的海上贸易多少人盯着呢!任谁吃一点亏都觉得痛彻心扉,非要扳回局面,便宜怎可能一直占着?
其后短短年余之内,突火枪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其形制被各家分别改造了数次,威力越来越大,射程越来越远。最终,来自大周中都的某张机密图纸不知为何泄露,海商们发觉一个超乎所有人想象的、崭新的世界,出现在他们眼前。
他们开始私铸火炮。
火炮这种武器,在中都大兴府那边,也属于处在实验阶段的玩意儿。听说由于耗费巨大,反对的人很多,还是朝中的某位大人物一力主张,才推进下去的,
海商们想要偷偷铸造火炮,更是毫无先例可循。这种威力巨大的武器,对制造技术的要求高得吓人,制作所需的铜、铁供应乃至设施的配合,也丝毫不能有半点差池。
这种事情,自然是干犯禁律的,所以不能放在山东。山东是定海军起家的地方,放在那里就等于放在朝廷的眼皮底下,万一出了篓子,便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处于同样的考虑,工场更不能放在靠近中都的地方。
放在南朝宋国更不可能,大家伙儿投入了巨大的资源,海量的钱财不要命地倾斜下去,就是为了在海上压倒包括宋人在内的各路竞争对手。若工场放在宋国,成果被宋人窃取,那所有人岂不成了傻瓜?
排除各地之后,异常富庶而又聚集了大批手工业者的开封周边,就成了唯一一个合适的选择。
尤其过去大半年里,中原各地官员连遭整肃,不可避免地给地方管理留下了空白,海商们的行为就变得愈发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