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王侯将相都来给我敬酒

刘信敏锐地观察到,当听到禀报说,楚王直接派人提走了刺客,项燕的瞳孔,以常人非常难以察觉的速度,微微收缩了一下。

常人难以察觉而刘信却察觉到了,是因为现场的人,大多数慑服于项燕的威势煞气,只有他,天不怕地不怕,并没有觉得项燕有多可怕,敢于正面观察他。

不过,刘信同时还注意到,自己的三叔,刘邦,也是现场中众人中,极少的敢于去观察项燕的人。

刘信并不觉得意外。刘邦嘛,毕竟是刘邦,虽然现在还没有发迹,还没怎么见过世面,所以看起来胆子似乎还没有刘信大,但真要论起胆略来,刘信估计自己还比不上刘邦。

此时的刘邦,动作还有些猥琐,大多数时间是低着头,只是偶尔借机对项燕看上一眼而已。

刘信不知道的是,刘邦还有个特异功能,那就是对人的记忆力超强。任何人,刘邦只要见过一面打过一次交道,就不会忘记。有的人和刘邦不过是偶尔见过一面,几十年后,刘邦都还能准确叫出他的名字。

所以,尽管只是偶尔偷偷看上项燕一眼,刘邦却已经把项燕的心思,观察出了几分。

在项燕的眼里,此时的刘邦和刘信,也不过是蝼蚁而已。

他随口下令:“放了他们!”饶过了自己眼中的这几只“蝼蚁”,包括那只居然胆敢指责他“是非不分、赏罚不明”的“小蝼蚁”。

来如风雷,去如闪电。

大将军项燕,很快就离去了,也不知道是去追刺客,还是回边关军营。

然而,他的车骑刚刚消失,又有几名楚军过来,领头的对刘邦三人大声道:“大将军赏赐尔等三千钱!”

后面的楚军,就拿来三千铜贝,也就是这个时候楚国流通的蚁鼻钱。

刘邦大喜过望,高大的身子一跃而起,长手长脚,就要去接钱。却不料,眼前一花,有个影子闪过,抢在了他的前面。

那,自然是刘信。

可是,刘信才刚接过钱,就不禁“哎哟”一声。原来那三千铜贝,重量不轻,他一个人哪里拿得起,反而把钱摔在地下,差点砸中了他自己的脚。

他一个小孩,刚才面对项燕,居然能够侃侃而谈,浑然不惧,令现场之人无不惊叹。此时见到他狼狈的样子,大家又都笑起来。

那个原本躲在萧何身后、女扮男装的小孩,开始是故意赌气维持鄙夷的表情,此时也忍不住又别个脸去,偷偷一笑。

刘邦上前一脚,把刘信踢开,骂道:“叫你小子贪财!”自己却把所有的钱,都提了起来。

刘信忙道:“三叔,这钱我们可得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