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76人队的黑色24号球衣,脚踩LONG一代粉蓝配色球鞋,走上球场的穆小龙在画风上给人感觉充满了能量。
一位黄种人,混合在一众黑人球员中真的特别显眼,当然也有球鞋的一份功劳。
当穆小龙从技术台走向球场上的那一刻,心中不禁燃起万丈豪情,脑海中不由想起了凯撒大帝说过的:我来,我见,我征服。
就在穆小龙愣神之际,耳边传来了一声粗鲁的犬吠:“嘿,乡下来的菜鸟,在中国是不是没见过这么豪华的球馆?”
穆小龙闻言怒视对手,原来是雄鹿大当家格伦·罗宾逊。
一些看球少的球迷可能对于大卫.罗宾逊和格伦·罗宾逊傻傻分不清,也难怪,他俩都在马刺队待过。
大卫罗宾逊是中锋,绰号是“海军上将”。而“大狗”格伦·罗宾逊是201CM的小前锋,这俩就不是同一个人。
他这个“大狗”的绰号,据说来源于球馆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的一次举例子,他说罗宾逊扣篮力道非常大,让人害怕,不敢防守,就像是正在吃饭的“big dog”一样,千万不要惹他,要远离正在吃饭的大狗,要不会很危险。从那以后,他就被称为“大狗”了。
大狗格伦·罗宾逊是1994年NBA选秀状元。1994年,格林·罗宾逊参加了NBA选秀,以状元身份被密尔沃基雄鹿队选中。
由于嫌弃雄鹿这个苦寒之地太冷太偏僻,他以拒绝为雄鹿打球为威胁,在与球队僵持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在赛季开始前迫使球队与其签订了一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新秀合约——10年,总薪水6800万美元。
作为一位初出茅庐的新秀,竟然能够签下十年6800万的合同。这在当时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让人惊叹不已。
第二年NBA就出台了新秀工资上限规定,以避免再出现大狗罗宾逊这种情况。
虽然性格狂妄,但是大狗罗宾逊确实是天赋令人艳羡,可以说是进攻万花筒。在新秀赛季,罗宾逊便已拿到场均21.9分,是一位天生的超级得分手。
面对对手的挑衅,穆小龙强势回应道:“中国有句话叫咬人的狗不叫,看来你也不怎么样。”
罗宾逊闻言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他不禁用手指点了点穆小龙,说道:“小子,你成功惹怒了我,等下有你好看的。”说完就转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