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万航。
年龄:二十三岁。
身份地址:江南市,平安区,静安小区一号楼一单元西户。
罪状:杀人,碎尸,烹尸。(截止目前,已经杀了三个人。)
看着灵魂书中的信息。
沈朝歌知道,这个万航,还在继续着自己的杀人行动。
打开冰箱。
看着里面的炸排骨,沈朝歌有点不想吃了。
烹尸。
沃特玛!
不用想就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毁尸手法,简直是......
“唉!”
沈老板知道万老板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虽然有些叛逆,但是平常万航这个人还是不错的。
懂礼貌,会喊人。
没想到却是一个杀人犯!
而且还是一种变态的杀人犯!!
拿起罪恶笔,在万航的名字上一划,如刀锋斩孽,万航的名字被分为两半,此刻,沈朝歌正式接手万航接下来的人生。
是死是活。
全在沈朝歌。
打开柜子,将蛊神拿了出来。
蛊神这个雕刻。
是目前沈朝歌最满意的一个了。
因为,它可以蛊惑人心,完全做到真正的完美犯罪。
“去吧!”
沈朝歌手里的蛊神化作绿色的光芒,消失不见。
在沈朝歌重新给自己倒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参茶,两个人走进了店里。
“沈老板。”
“来你这里喝点水。”
周锋丝毫不客气,拿起一个一次性杯子,在饮水机接起水来。
“你这是送你妹妹回学校?”
女生很漂亮。
周锋点了点头:“这不是快要实习了吗?他们学校有一些安排,但是又太远了。”
“我想着看看能不能给她安排在咱们平安区的小学里面实习。”
沈朝歌看了一眼周锋。
“你一个市局的重案组队长,这点事情对你来说,应该不难吧?”
虽然不能动用私权,可是周锋要是打个招呼的话,安排一下自己的亲妹妹,还是完全能做到的。
“不能公家私用。”
周锋脸色一肃。
沈朝歌呵呵一笑:“所以,来找我?”
周锋点了点头:“没错,我虽然不能找体质内的,但你是我朋友,朋友帮个忙,应该还是可以的。”
“我的妹妹,就是你沈老板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