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说道。
“好的,审判长。”检察员看向被告席上的冯永通问道:“被告人冯永通,你认识被害人麻万平和聂晓琴吗?”
“认识,我们都在菜市场卖肉,两家的肉摊挨着。”冯永通目光呆滞的看着前方的地板,说道。
“案发当日,被害人要求你带聂晓琴去看病,你做了什么?”检察员看着被告人,问道。
……
检察员围绕着案发经过进行讯问,但是却对被害人为什么来冯家肉摊找被告人冯永通却没有问。
方轶静静的听着,慢慢的皱起了眉头,检察员的讯问很容易让不明情况的第三人认为被告人与被害人因为卖羊肉引起争执,进而互殴,随后被害人要求被告人带自己去医院看病,却被告人拒绝。双方一时言语过激,被告人持刀对被害人进行杀害。
检察员的问话既没有体现出被害人的反复纠缠,也没有体现出被告人的被逼无奈,对被告人的量刑非常不利。
“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看向方轶,问道。
“需要发问。”说完后,方轶看向冯永通问道:“被告人冯永通,案发当日,被害人为什么会来肉摊找你去医院看病?”
“之前我媳妇袁清秀与聂晓琴因为卖羊肉曾打过架,我媳妇将她打伤了。”冯永通面情依旧木讷,只是眼神稍微闪了一下。
“被害人聂晓琴伤到什么程度,你知道吗?互殴中,你爱人是否也有受伤?”方轶问道。
“聂晓琴只是抓伤和淤青,轻微伤。我媳妇也伤了,情况跟她差不多。”冯永通抬头看向方轶说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方轶问道。
“警察给她们两个做的鉴定,后来我带着聂晓琴去人民医院检查过。”冯永通机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