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识被害人高刚(打电话的男子)吗?”检察员继续问道。
“不认识。”古驰摇了摇头。
“案发当时是谁先动的手?”检察员直接跳过了被告人动手的原因及动机,问道。
“是郝大元,他说一分钟就可以把对方放倒。”古驰顺着检察员的问话,说道。
“你做了什么?”检察员根本不给古驰思考的时间,追着问道。
“我看他们打起来了,过去帮忙。”古驰脱口而出道。在他看来事实就是这样,他说的没有什么问题。
“被告人是否有反抗?”检察员继续问道。
“反抗了,我们三个把他放倒了。”古驰道。
“你说的放倒是指什么?”检察员问道。
“放倒就是我们把对方摔倒了,当时郝大元压在他身上,崔东坡按着他的双腿,直到对方不反抗了,才放开……”古驰道
“在此期间,你做了什么?”检察员问道。
“我见他双手乱抓,就上去踢了他两脚。”古驰道。
“被害人的手机怎么会在你身上?”检察员突然问道。
“我……我当时踢完他,看到他兜里的手机露出了大半,就顺手抢了过来,然后塞进了兜里,紧跟着警察就来了,我撒腿就跑……”古驰被问的有些慌乱。
“审判长,公诉人问完了。”检察员说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说道。
“被告人,你刚才说因为喝多了,在回去的路上吐了,然后你和郝大元、崔东坡在路边休息,为什么你们会突然殴打被害人?”方轶问道。
“当时走过来一个打电话的男的,我们都不认识。郝大元对我们说,他能在一分钟内摔倒那男的,当时我们喝多了,崔东坡怼了他几句,他面子上有些下不来,就去摔那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