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之前说的关于在机动车交易市场购得涉案车辆的辩解,无证据印证,不能成立,奥迪车是怎么来的存疑。
二、在你与‘赵新’商定以二十一万元价格购买奥迪车后,你提出试车,对方要求你交纳十万元押金,试车完毕后再支付余款并办理过户手续,收钱后对方给你出具了一张收条,并将车辆行驶证交给了你。
但是当公安机关问你要收条时,你却称忘了把收条放哪了。
根据上述情况可知,涉案奥迪车的交易,既没有交易文件,又没有收条,关键证人赵新还查不到,该交易有悖于商品交易规则和常理。公诉机关和法院会认为你所说的话是存疑的,可信度不高。”方轶解释道。
“我觉得交易很正常啊!我是出于对二手交易市场的信任,才交易的。虽然没有交易文件,但是车在我手里啊,我给他钱,他让我试车,这有什么问题吗?那个叫赵新的我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谷浚狡辩道。
“交易真的正常吗?奥迪车的交易不是一般商品交易,如果你是无商品交易知识、无生活阅历、无判断能力的未成年人,我肯定同意你的说法。
但你不是啊,你在买奥迪车之前,在相同的交易场所刚刚卖了自己的宝马车,如何进行交易你是知道的,也有一定的经验。而且根据在案证据显示,你不认识赵新,在偌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难道你对任何一个人都信任?”方轶盯着谷浚的眼睛,问道。
谷浚有些慌了,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方轶知道只要再稍微再给他点压力,他可能就会崩盘,年轻人毕竟阅历浅。
“在赵新未提供二手车市场的机动车交易凭证,你也无法确认交付的奥迪车是否存在权利和质量瑕疵的情况下,仅凭一张收条你就将十万元给了对方。你不觉得你的辩解有悖于常情吗?
退一步讲,即便你当时把十万元交给了对方,作为证明购车交易的唯一凭证,从常理来看,你不可能不妥善保管。
本案从你购车到案发不足半年时间,你却说收条找不到了,不用说我是律师,就算你从大街上随便拉一个人过来,他也不可能信你的话,法院的法官每年审理那么多案件,什么情况没见过,他肯定会怀疑你所说的话的真实性?所以你的辩解无法成立。”说完,方轶靠在了椅子上,面无表情的看向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