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就是去见爸爸的事情。”

聋老太太马上附和说:“是是是,他确实是错了,应当受罚。柱子,你作为当事人,认为应该如何处置才合适呢?”

何雨柱回答道:“应当报警,让法律来决定。”

“不行!”

几乎异口同声反对的三人分别是:易中海、聋老太太以及王主任。

易中海与聋老太太反对尚能理解,他们都不希望警方介入,最好能把此事悄无声息地了结。

而王主任不愿意惊动警方,更多是因为担心负面影响可能损及自身前程。

于是,王主任拉过何雨柱到一边说道:“柱子啊,既然叫了我一声阿姨,我这会儿就想帮你做个主。这事就算了吧,不用叫警察来,在咱院子内解决如何?”

实际上,何雨柱并非真心想要报案。若果真想告发,当时就会行动起来,没必要多绕这一遭。

关键在于,即便真报警了,这事也不易处理,因最大问题在于——何大清所寄之信件与金钱都是先到了易中海边上,之后再转给何雨柱。

如果直接寄给他,则案件性质简单明了,直接可以定个重窃罪或者相似的指控,一千多元足以让易中海吃牢饭吃到吐。

然而现状却并非如此,因此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第47章 和解

何雨柱之所以没打算真的报案,正是考虑到此事难以量刑。

如果何大清没有选择先通过易中海这个环节传递信息与钱款,那问题便容易解决了,可以明确归类于 ** 行为。

但在当前情形下,应该以何罪名责难易中海呢?

** ?不可能的,除非是 ** 官员。

而在未来的法律体系中有一条较为适用于此情景的规定——那就是非法占有罪。

但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尚未有此法律术语,因此即便是警察前来处理也会颇感头痛,最终很可能以调解形式收场。

易中海苦着脸说道:“王主任,您能不能再去跟他讲讲,再减少一些呢?”

“一分都不能少了,你不给也行,那就直接坐牢吧!”

聋老太太说:“小易,赶紧把钱给他!如果真的不够,我来帮你凑一些!”

老太太肯定是个富裕之人,尽管未必是整个四合院最富有的,但排在前三是有可能的。

易中海无可奈何地回答:“好吧,我给。老伴,你去拿钱吧。”

“好的。”

这个时代,人们都不太喜欢把钱存进银行,而是更倾向于藏在家里,易中海也是这样做的。

大妈进去十多分钟后才拿出一个铁盒。

她走到何雨柱面前说:“柱子啊,这里是你父亲寄来的信和两千块钱,你收好了!”

周围的人眼中都流露出羡慕之情,毕竟两千块钱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这钱是自己的该多好啊。

秦淮茹眼珠一转,思索着找个理由向何雨柱借钱。

然而,她看了一眼郑娟,有些灰心。

如果放在以前,这笔钱即使不是全归她所有,至少也有一半是她的。但现在有了其他女人,这笔钱就不那么容易到手了。

何雨柱打开了盒子,里面装着几十封信,他没有去看信,直接开始数钱。

而何雨水则在阅读信件,一边读一边流泪。

她一直以为何大清对她毫不在意,但如今看到这些信件,她相信父亲其实一直爱着她。

何雨柱数完钱后,表面看起来把钱放进口袋,实际上则是放进了一个特殊的空间中,这样就算是盗圣和他奶奶一起,也无法窃取这笔钱。

何雨柱对何雨水说道:“哥,我想爸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