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她捏着耳垂,他一点也不恼,反而那里痒痒的,不止那里痒,心里也很瘙痒。
“媳妇,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又不是智障,这些还需要去猜吗?”
“说不定,就有不爱珠宝的人?”
沈见礼将她的手拉下来,紧紧握在自己的手心里,“我媳妇肯定不是,因为,花钱是你的任务之一,我要把你打扮得珠光宝气,漂亮迷人。”
况微微笑着反握住他的手,“一个人漂亮,从来不是用珠宝衬托。”
沈见礼明白她的意思,一个人的美丽,是从内到外的。
如果一个人心存不善,满肚子坏水,坏事做尽,即使戴着再名贵的珠宝,让人看到的只是她贪婪而丑恶的一面。
而真正有自信的人,从来不靠着珠宝的衬托。
如果借由珠宝,才产生自信,那么,这些自信,不堪一击。
“我老婆戴不戴珠宝都那么漂亮,但是,我就想打扮你,老婆,你就成全我的私心。”
“好好好。”
答应他之后,他眉开眼笑的,好像占了多大的便宜一样。
回到家之后,司寰宇还没做好饭。
他们三人建了一个群,他往群里发消息:汤还需要四十多分钟,你们晚点下来吃饭。
今天他准备的比较丰盛,所以用的时间多了一些。
既然时间还比较充分,沈见礼回了一个OK的表情,再加一句:辛苦大舅子了。
况微微发了一个比心的表情:好大哥。
看到况微微的夸奖,还有她的比心,司寰宇露出笑容,至于某个姓沈的消息,可以忽略不计。
沈见礼抱着人去洗澡。
虽然天气渐冷,出门一趟,身上没有汗水,但是寒冷的天气,泡个热水澡,十分的舒适。
被他抱起来的那一刻,况微微脸上飞起红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