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典史也可以点个头,让一位清白无辜者入狱,到死都无出头之日。
他歪歪嘴,黑的就成是白的,白的给你说成是灰的,而灰的给你说成是七彩的。
当典史,懂不懂法律不重要,重要的是意志坚定,敢于向不正之风说不,敢于坚持自己的初衷。
萧凌就是看中陈霸先这一点,他有勇无谋,容易驾驭,胸无点黑,直来直去,立场十分坚定。
他当了典史,一定不会变坏。
而且,他从没进过官场,不懂官场规则,他会用管理土匪的方法去管理法律,凡是触犯法律的,统统按法律规定来判。
萧凌感觉自己当县令,对部下必须有绝对的控制权,连一个小小的土匪都管不好,将来还怎么当更大的官,去干更大的事业?
伍次友说:“你若非要让他当典史,我不拦你,将来出了事,你这个县令担着,与我无关。我提前警告过你,你不听我的,我又怎么办?总不能拿刀逼你吧?”
萧凌说:“放心,我心中有分寸。我能让你当县丞,而不让你当典史,我也是有自己的安排的。”
伍次友说:“如果你真的想让他担任典史,我有一个计划,你不防仔细考虑一下。”
萧凌问道:“什么计划?”
伍次友说:“让他带领他的喽罗,平定县内其他一股或两股土匪,当作他当官的投名状。只有他得罪了土匪们,断绝了回头当土匪的后路,他才会在典史这个位置上发光发热。”
萧凌眼睛一亮,这个建议不错!到底是老官场,老奸巨滑,用人之前,先把人的退路封死,如此他就必须勇往直前,再无反复的可能!
真特么腹黑啊!
萧凌答应了他的要求,立刻给陈霸先写第二封信,在信中,直言让他来县里当典史,从此成为官家人,吃俸禄,再也不用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在刀头舔血。
之后,让一名官差拿着信,去一线天,请他出来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