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保义元年,11月初,灵州城。
雪花飞舞,寒风凛冽,灵州城中,教场边,围满了前来观看新兵操练、不畏严寒的灵州百姓,男女老幼,军民皆有,富商巨贾、贩夫走卒,士大夫武将,人人都是睁大了眼睛,个个兴趣盎然。
这些都是他们的子弟兵,过不了几天就要上战场。谁知道他们中间,又有多少人不能活着回来。
张中夏指挥着新兵训练,余光瞥到场边密密麻麻围观的西夏百姓,面黄肌瘦,衣衫破烂,不自禁起了恻隐之心。
乱世人命贱如狗,若是灵州城破了,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样的一个命运?
这一刻,他反而忘记了自己本人的安危。
一个教场外观看训练的女子扔了手绢进来,正好落在张中夏的脚下。
“这是谁的手绢?快拿回去!”
张中夏捡起地上的手帕,来到教场的栅栏边,举起手上的手绢,大声问道。
“大官人,你好强壮啊!手绢是奴家的,就送给你了!”
身着青袍的女子年轻貌美,眼波流转,向着张中夏羞涩回道,引起围观者羡慕的目光。
“小娘子,那可不行!我得回家问一下我家娘子,看她愿不愿意?”
张中夏一本正经说道,把手帕扔了出去。
“大官人,你好狠心啊!奴家做妾还不行吗?”
女子粉面泛红,不甘心地问道。
“小娘子,我只是个普通将领,一个月不过 20贯钱的俸银,养不起两个女人。你还是找个好人家,不要把自己耽搁了!”
张中夏讪讪笑道,就要离开。
“大官人,不要你花费,我养你!”
女子不屈不挠地喊道,引起周围吃瓜百姓的一阵起哄,似乎瞅准了张中夏。
“小娘子,你养我吧。我会对你好的!我比络腮胡子俊俏,你就要了我吧!”
围观的百姓中,有浪荡子大声喊道。
“就是,小娘子,我不要你养。跟着我,绝不会饿着你!”
又有一个年轻汉子起哄了起来。
“大官人,快说,你愿意要我吗?”
女子丝毫不理浪荡子们的打趣,对着张中夏不屈不挠。
“不用不用,我自己养自己!”
张中夏赶紧逃离,引起围观的百姓一阵哄笑。
这个教头军官,高大威猛,就是太腼腆了些。
张中夏回到队伍前列,暗暗摇头。
他是来西夏守城的,不是来上门的。让他做西夏女婿,这不是开玩笑吗?
这个时候,他不由得想起了远在利州边塞的李思雨来。她还会等自己吗?
“三哥,那小娘子不错,你怎么不答应?最起码,晚上可以……”
王圭上来,羡慕地低声说道。
张中夏高大威猛,看来女子都喜欢这款。不过自己也不差,怎么就无人问津?
“王圭,咱们是来干什么的,你难道忘了吗?”
张中夏看也不看王圭,感慨地摇了摇头。
“大军压境,你我生死未卜。乱世之中,百姓朝不保夕,可怜得很。还是守好灵州城,尽量保护百姓的安危吧。你我兄弟什么出身,得皇帝知遇之恩,死在这里,也是不负君恩了。”
自九月以来,蒙古大军兵临灵州城下,断断续续已有数万之众。大战一触即发,生死未卜,却必须报必死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