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打压垄断

刘伯温深思后,对安达说,“如果杜绝,也不是没有办法,关键在执行,政策或者制度,没有好坏之分,只有执行者的水平,才是关键,一个好的执行者,即便是不好的政策,他也能完美完成,同样,在完美的计划,在庸才手中,同样是一团糟。

最关键的就是我们的人才队伍,是否有问题,加强团队建设才是关键,一旦出现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的时候,再好的制度都是零。可以重点考虑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律体系:制定全面的反垄断法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法律应明确界定垄断行为,包括市场垄断(如企业独占市场、操纵价格)、资源垄断(如少数集团对土地、矿产等资源的独占)和行政垄断(如利用行政权力获取特殊经营资格)。

例如,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像现代的反垄断局一样,负责调查和制裁垄断行为。对于垄断企业或集团,应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高额罚款等,使其不敢轻易涉足垄断活动。

财产监管法律:建立严格的财产登记和监管制度,要求富商和权贵阶层如实申报财产。对财富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查,打击非法敛财行为。对于不明来源的财产,可依法予以没收。

同时,设定合理的财产税制度,根据财富的规模和增值情况征收相应的税款,避免财富过度集中。

2、加强权力制衡与监督

行政权力监督:建立多个行政部门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例如,在商业经营许可方面,不能让一个部门完全掌握权力,而是由多个部门联合审批,防止权力寻租导致的商业垄断。

同时,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加强对官员的监督,防止官员与富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监察机构有权调查官员的财产状况、社交关系等,一旦发现官员参与垄断活动或者为垄断集团提供便利,应予以严惩,包括撤职、刑事处罚等。

司法独立公正:确保司法系统的独立,使其能够公正地审判涉及垄断的案件。司法机构不应受到行政权力或富商势力的干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垄断行为进行裁决。对于垄断案件,应建立快速审判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及时制止垄断行为的蔓延。

3、促进经济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