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庆之看着红蝶把金手镯塞到他的手中,红着眼从马车内钻出来,踩着木凳跑了回去的身影,他直接傻眼了。
这他妈什么鬼?
本来叶庆之今晚的计划是睡服落梅姑娘,结果搞出这么多事情。
“这算什么?定情信物?这可是黄金手镯,值老鼻子钱啊,难怪古代的文人喜欢泡青楼,敢情真有真爱啊,这些姑娘遇到才高八斗的人,还会倒贴啊!”
叶庆之不由感慨万千。
“看来叶淮山当年应该是为了落梅背后的南疆军!”
虽然没有成功拿下落梅姑娘的身体,但是先把心拿下也是极好的,现在的叶庆之,ak47都压不住他嘴角的笑意,没有什么比今晚还更大的收获。
南疆军都督之女啊!
意外之喜。
等红蝶走了没多一会,高荣还有其他的侍卫,都衣衫不整的急匆匆的跑了过来,有的人是满脸幸福,有的人很是郁闷。
毕竟刚才动静闹那么大,没人敢继续泡在温柔乡里,要是世子有个三长两短,他们都得陪葬。
“看来快枪手也有快枪手的好处啊!”
叶庆之下了马车看了众人一眼,戏谑的笑道。
“扑哧,哈哈哈!”
本来还有些郁闷的侍卫听到叶庆之的话,都不由大笑起来了,一个个得意无比,而之前面露幸福的士兵一个个都窘迫无比。
当然叶庆之一句话就拉近和众人的关系。
“世子,这么快就出来了啊,这不像世子的作风啊!”
张龙嘿嘿嘿的笑道。
“你懂个屁,花魁是用来欣赏的,本世子才不是那么肤浅的人,刚才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这小丫头伤的很重,本世子知道打扰诸位雅兴了,回去每人赏二十两银子,现在回府!”
现在的叶庆之正是需要人手之时,这些人都是他从北境带来的人,都是能征善战之辈,虽然里面有叶淮山安插的眼线,但是只要拔掉,将来都可以发展成自己的心腹。
而笼络人心,对叶庆之来说很简单,除了金钱之外,那就是打成一片。
“嘿嘿嘿,世子爷大气,世子爷仁慈,我等能跟随世子爷,是我等的福气。”
果然叶庆之这话落下,众人都激动起来,什么被打扰雅兴啊,能跟二十两银子相比吗?
“世子爷,这是俺带来的金疮药,先给那个丫头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