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电光石火之间,搜索到了末世中,在清理图书馆丧尸的时候,翻阅到的闲书。
那本闲书她只是大略看了三分之一左右,书名也被烧毁,不过这也不打紧。
这其中的故事,其实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七十年代爽甜文。
主角叫做白宝珠,是北三屯里,老白家二房的小闺女,上头还有六个哥哥,一大家子都把白宝珠当做心肝宝贝来养。
白宝珠作为女主角,自然是拥有金手指的。
她的金手指,就是一身的锦鲤运。
对于白宝珠来说,下河随手就能捞到鱼,上山到处捡野鸡,甚至有的时候,还能捡到陷阱里的野猪。
可以说白宝珠就是团宠加上好运的结合体。
而王菊花大嫂的儿子,也就是先前那个有些沉默,五官刚毅的男人,正是书中的男主。
男主父亲抛妻弃子,只剩下老娘病气缠身。
但是在未来开放以后,男主就会南下,开展自己的宏图大业,成就一代商业新贵,最终和女主甜甜蜜蜜,达成大圆满结局。
只是让秦妙妙有些懵的是,这个世界中的白宝珠,怎么听起来这么惨?
说好的女主呢?
在一连串的信息中,秦妙妙敏锐地意识到,白清清或许就是剧情扭曲的关键人物。
她又吃了一块老南瓜,嘴里咀嚼的动作没有停,但是心中却忍不住思忖起来。
白清清又是什么路数?
穿书?
重生?
之前图书馆里的闲书,不都是这种套路吗?
等到吃完饭后,秦妙妙临走前,还被王菊花塞了一把花生。
秦妙妙跟走地鸡似的,一路腆着肚子,溜达回知青点。
等走到知青点的时候,她肚子中的能量也消耗的差不多,原本刚刚萌发的种子,也经过这段时间的投喂,正式长出一颗小苗,变成一阶异能。
知青点里似乎有些喧哗。
靠近的时候,秦妙妙还能够听到里面的争吵声。
要说声音最响的,莫过于林杏儿了。
秦妙妙蹲在栅栏外边,把兜里的花生都吃完以后,这才慢吞吞的,腆着肚子,来到知青点里。
她一进来,院子里的人,都忍不住将目光放在秦妙妙的身上。
秦妙妙脸皮超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