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那小姨的俩孩子怎么办呀?还那么小,要不然接到咱这儿来?”黎明替孙兰擦去脸上的泪水问道。
“不管,孩子姓常,又不姓孙,他有爹,虽然没了娘,那姓常的有几个臭钱,你不信看着吧,要不了多长时间,他会再找一个的。”孙兰恨恨的说道。
“娘,常义再找一个,俩孩子会更苦的,吊了后娘手里,那还能有好?”黎明担心的说道。黎明清楚的记得,上一世,常义那个混蛋,仗着手里有几个钱,小姨还没上百日坟呢,他就娶了小他二十岁的女人。
那个女人长得还挺漂亮,当然常义是花了大价钱的。要不然人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可能嫁给他,还带着两个拖油瓶。
那个女人很精明,结婚前在讲的,大的孩子常生可以留下,已经十岁,什么话都可以干,还能帮他爹杀猪赶集,小的孩子常征六岁不要,爱谁要谁要。
常义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他弟弟十八岁那年闯关东去了,隔了两年,把他妹妹也带去了东北。
兄妹俩深知他们爹的秉性,都选择了离开,眼不见心不烦,常义把常征扔给了他那个混蛋爹,说什么他爹逼死了他老婆,就必须替常义养一个儿子。
常义爷俩踢皮球似的,踢着可怜的小长征,最后,常义他爹把常征踢给了他的二儿子,无奈,常义的弟弟把常征接去了东北。
常义的小新媳妇,好心留下常生,把常生支使的团团转,把虐待常生当成乐子。常义的小新媳妇不久又给常义生了个儿子。
常义的小媳妇能说会道,是个召人的狐媚子,左邻右舍的男人,还有去常义家拿猪下水的,收猪皮的,凡是跟常义有接触的男人,无不像苍蝇一样围着她转。
常义每天清晨杀猪,然后赶集卖肉,中午吃点饭,睡点觉,下午出去收猪,像个陀螺一样的转。根本无暇顾及他这个小媳妇的心思。
一来二去的,常义的小媳妇就嫌常生碍事了。十岁的常生聪明伶俐,一点不随他死去的娘,他也懂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