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3日。星期五。
这个星期发生了不少事情。
就在星期一,距离店铺不远的街角处,多了一个治安岗亭。
这个效率符合周阳的预期。
第二天,砸门的人居然被派出所抓住了。
秦峰从派出所回来,说了经过.
这个人是主动去投案的。
他当场交待,那天晚上喝醉了,心情不好,丢了块石头,就把门给砸碎了,当时害怕所以就跑了。
事后酒醒了,觉得心头不安,立马来自首。
周阳问秦峰,“人你见着了吗?”
“见着了,就是一个20出头的小伙子,看上去比我们小不了几岁,没有工作,家是附近的。他来自首的时候,他妈也来了,看上去是个农村妇女,不停给警官和我求情,说让咱们给个机会。”
秦峰拿出了一个信封,道:“看吧,这就是他们主动赔的钱,2000块。”
修复店门花费不到1000块,对方不仅给出双倍的赔偿,并且认错态度积极主动,秦峰就没有继续追究下去。
在秦峰去派出所前,周阳和他商量过方案对策。
周阳给出的方案有两个.
如果对方死不认错,态度强硬,那就对警察说不接受调解,希望能彻查到底,还要进行多方面的赔偿,比如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如果对方态度良好,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开店的目的不是为了和人结仇,没有痛打落水狗的必要,只要是个明眼人,看到上个周末的阵仗,绝对不敢再来捣乱。
这件事情没有影响炸鸡店的生意,并且还得到了额外的收获,那就是建立了良好的警民关系。
对于搞关系这事,周阳交给秦峰全权处理。
晚上,四个股东开了个闭门会议。
炸鸡店赚钱了,而且,赚的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