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草的战马,抬起头,舔了舔他的脸,他揉了揉这家伙的头。
然后,从地上的皮囊里取出一个大陶碗,去到营地侧面的早餐处,这里已经人山人海。
早餐是一个烤饼,一碗小米粥,一块咸鱼,外加三块盐腌制的姜块,袁华居然还很喜欢,他吃的很爽!
吃完早饭,他洗干净餐具塞进自己的行囊,将行囊背起,放在第三匹马的背上。
这时,高进和青羊带着几人走来,问他今天要不要加快速度。
几个人蹲在草地上,青羊拿着一根小树枝,在画地图,真的很抽象。
“从这里到匈奴大营,按照五十里的速度,我们要到今天傍晚才能抵达,要不要加快一点速度?”,青羊画完抬头看向,翻译给袁华解释。
袁华叼着一根枯草,一副痞子样,说道:“你们怎么看?今天就攻击?”
高进挠头说:“我们就是想问问你的看法?”
袁华发现这草根有点苦,吐掉说道:“就按照五十里的速度,但落地就攻击!”
高进想不明白,“夜里攻山?”
袁华站起来,看着还蹲着的几个家伙说道:“立刻派出斥候,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告诉你们怎么做,先出发!”
袁华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他心里嘀咕着,这鸟地方气温不高,太阳却能晒死人,撑着太阳还不大,多赶点路吧!他的盛世美颜这么晒,可受不了!
大军开始出发,袁华带着自己的三匹马,骑行在队伍中间。
一眼望过去,他不尽叹息,“真他娘难看!”
正规的不奴族军队,是红色的汉军制式军服,外面套黑色皮甲或黑色金属甲,头盔都是黑色金属,头盔顶部有一根羽毛,士兵是红色色羽毛,百夫长是白色羽毛,千夫长是蓝色羽毛,万夫长黄色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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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马匹都用轻质金属甲,马甲也是涂成黑色,重骑兵的马甲更是全身黑色双层皮甲,重要的位置有金属甲片。
当不奴大军启程出征之际,整个大地都被他们的身影所覆盖。放眼望去,只见漫山遍野皆是身着红衣、戴黑甲、头顶白羽的英勇战士。他们宛如一片汹涌澎湃的红色海洋,其间点缀着黑色与白色的光芒,显得格外醒目而壮观。
那支军队的阵容无比雄壮,士兵们个个昂首挺胸,精神抖擞。他们的队列整齐得如同用尺子丈量过一般,每一行、每一列都笔直如线,毫无偏差。无论是横看还是竖瞧,都能感受到那种严密的组织和高度的纪律性。
不奴大军开始了冲锋。刹那间,原本竖立的五米长枪纷纷倒伏下来,骑兵紧紧依靠,枪尖闪烁着寒光,犹如无数条银蛇在空中舞动。这一幕场景实在是杀气腾腾,令人胆寒心惊!战马嘶叫,狂奔,大地都能震动,仿佛要将眼前的一切敌人都碾碎于脚下。
那气势何其雄壮!
可眼下自己的这支军队,穿着五花八门,五彩缤纷,乱七八糟,皮甲也是动物皮的原色彩,黑的,黄的,白的,居然还有拼接的颜色,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