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章 我骚,你去吃她

刀破魔天 光头儿 1766 字 15天前

“小麒麟,献出魂誓,本帅饶你一死。”

血红翅膀一翻身,拦在了麟儿的前面。长枪一伸锁定了麟儿的眉心。

那红鼠精,生了一双倒“八”字的立眼,妖帅的修为,同样是伪天族,目光中一股嗜血的唳气,看着就让人发『毛』。

雷蛇又没有反抗的意识了,浑身冰凉。

这是谁也没想放啊。

收一个天族做宠物,得长多大的心哪。但是有实力,你就没脾气。

“你是个什么东西,敢收本将。”

“嘿嘿,我不是东西,你可以叫我蝠帅。”

“不认识你,有翅膀就了不起吗?千叶凤鳞舞。”麟儿眯着的双眼突然张开,一个小簪子似的鹿角叉脱口而出,闪闪的鳞片卷向了红鼠精。

对面的气息之强不是她能抵抗的,三十六计,跑为上,这一着曾挡住过妖王的攻击,麟儿还是有信心的。

术法打出,身形一沉,借助树头的一脚之力,从红鼠精的身下飞了过去。

不知是下意识的去找朗宇,还是惧怕对面三妖的包围,麟儿竟然选择了这样一个逃跑的方向。很不明智呀。

“哼,还想跑!”红鼠精抽枪一搅,鳞片崩飞,回身刺向了绿裙的后心。

千叶凤鳞舞,说到底也只是个妖将的术法,由那支刚刚成形的本命法宝打出来,不堪一击。麟儿是温室里的花,哪经过风雨,以为在麒麟山借助老妖皇的阵法,就是自己的战力了,这不次于拿着『性』命开玩笑。

人刚飞出十余里,血枪红翅就到了,那妖帅可不是闹着玩儿,想收你是看中了你的血脉,不同意就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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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长枪一指之下脱影而出。

法宝,之所以叫法宝,所是随心所欲,全靠着玄气和法则攻击,在自己的神识范围内,可长可短。

这一枪,不但如长舌般吐出,而且带着蝠帅的噬血唳气,一红一绿两道光影,在飞行之中就接在了一起,“嘭”的一团光芒,麟儿被击出去十几丈远。

“小子,敢动她,老夫让你生不如死。”

又是那个苍劲的声音,仿佛事先录制好的。

蝠帅一激灵脑袋,立眼中放出了绿光。一枪没捅透,竟然是件宝衣。血红的舌头在上下唇边转了转,喝血喝惯的人可没有那么多的忌讳。你不让动就不能动了,嘿嘿,果然是个异种。

不杀她,我喝血,你奈我何。

肉翅一拍,再次追上。

“血——海”

一声喝,血枪出手,半空中一翻身,洒下一片血雨。

正在夺命飞奔的麟儿,突然陷入了涛涛的血浪之中。分不清是自己飞不动了,还是那血海在围着她跑。一股股甜甜的腥气令人一阵的眩晕。

血海一收,人被裹起,落入了手中。

“小子,敢动她,老夫让你生不如死。”

“哈哈哈哈……”

妖族之争,只论胜败,弱者肉,强者食。

威胁,没有人理你那个胡子,有本事你让我杀不了她。

无论是天族还是普通种族之间,森林的法则里从不阻止拼杀。老妖皇的这种威胁也只对顶阶的妖王有效。至于妖王以下,大家都是别着脑袋混世界,打过我就杀,打不过我就跑,跑不了再说。

争夺资源,胜者为尊,那是一种资本和荣耀,所以事实上,杀了人的大妖连躲起来的都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