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清定河疑案

原罪密码 JF莲华 1143 字 10天前

死者除了上身衣物上粘附有血迹之外,无明显泥土、杂草等异物附着。尸体周围未见包装物、包裹物。手和指甲未见水草或泥沙。无溺死尸体征象。

尸体颈部乌青,两侧有圆形指压痕及新月形的指甲痕迹,皮下出血,尸表散布着不规则尸斑,喉咙软骨骨折。

受害者在当时所遭遇的究竟是何种非人待遇……当时又是有多么的绝望……

由于身上的大量伤痕,初步认定是遭人杀害后被抛尸河中。具体死因还需要再进一步的尸体检验之后才能进行鉴定,死亡时间大约在两天前。该案发现场为移尸现场,案件第一现场不明,抛尸地点不明。

本次案情信息较为杂乱,遇害地方、失踪时间、遇害时间、凶手杀人动机等等都需要大量的时间梳理。

要查出死者的身份,必须尽快找到真正的抛尸现场,侦查车胎痕迹,以抛尸点为中心进行排查,筛查凶手留下的痕迹再进行确认凶手。

线索有限,受害人的身份一时半刻不能确认,工作也一时无法有效开展。

在过去的抛尸案例中,十有八人为熟人作案。而杀人也常常伴随着移尸(抛尸),这样的特点主要是因为凶手与第一案发现场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他/她需要听过这样的行为去隔断这种关联,从而达到自我保护动机,寻求心理舒适点。

杀人抛尸案中也有一个凶手处理尸体的规律,抛尸现场距离犯罪现场较远,那么凶手一般只进行抛尸。而凶手如果不仅抛尸,还埋尸的话,一般犯罪现场离抛尸现场会比较近。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犯罪人在作案后抛尸的时候往往会比较几张,所以,抱着尽可能抛远就行,在这个过程中情绪和自身体力的因素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着名的犯罪学专家戴维.坎特说过:犯罪人选择自己熟悉的、对自己很方便的地方实施犯罪,至少在最初是这样选择犯罪地点的。

我们所说的【圆周假设】,就是讲这些犯罪地点全部标注在地图上,嘉定这些犯罪是由一个尚未被发现的单个人干的,并且找出两个相互之间距离最远的犯罪位置,用这两个位置之间的距离做直径,可以画一个包括所有犯罪的圆周,我们的假设是,人们会发现这个犯罪人就居住在这个圆周里面,可能就在靠近圆周中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