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如今,刘禅那高度集中权力的大手继续朝下延伸,目标直指最为棘手、最难啃动的一块硬骨头,县级政权。
相较于大块头的郡级政权,县级政权处于更为基层的位置,也更容易受到地方势力的侵蚀和把控。
而且,县级政权的数量众多,可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刘禅的第一大跨步,便是动用自己的强制行政力量,为朝廷将县级政权中的五个最高长官的任免权收归了中央。
县令秩俸为一千石至六百石,(或县长, 秩俸五百石至三百石),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
功曹史,总揆众事。县尉,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掌县军事。县丞,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主簿, 县府门长,官众事。
这五个职位便构成了县级政府上层完整的政权架构。
大县设县令,小县设县长,县丞、主簿、县尉、功曹史各1员,个别繁难大县或会任命主簿与县尉2位。
行政官员之外,有门下游徼、门下贼曹等少数武官领兵、巡检负责治安等。
而对于县级首脑的任命设置,刘禅也是做出来针对性调整。
那些地理位置至关重要、在军事防御或是经济发展等领域备受关注且需要加强掌控力度的县。
刘禅会赐予这些县的首脑中央官职,亦或是公幕府中的职务,使其得以在中央挂职留任地方。
正因为刘禅如此安排,民间百姓对于县级长官逐渐衍生出了两种不同的称呼方式。
但凡以京朝官抑或幕职官之身出任此职者,则被尊称为“知县事”。
反之,若未拥有挂职身份而出任该职位之人,则被称作“县令”或者“县长”。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称谓有所差异,但从职责范畴来说,是“知县”还是“县令”“县长”,其实并无本质区别。
县级长官身为距离民众最近、与民众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级政府代表,自然而然地被冠以贴切的“亲民官”以及“父母官”。
由此可见,他们在地方治理以及服务民生等方面所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