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声名赫赫

若我在合同期内违约,他可尽情报复,这是理应承受的代价,也是这个行业自古以来的规矩。

有些话不便直言,说出来恐惹祸端。不过李哲的运气确不佳,或许首位专属艺人刘伊菲开了个不良先例。

经纪人与艺人产生情愫在业内颇为常见,无足为奇。然李哲这般,屡次未能走到最后,实属罕见。若非他每次都能东山再起,日益壮大,恐怕早已退圈另谋生路。世间少见如斯失败而又屹立不倒的大经纪人。

诸葛大力对此确感陌生,毕竟她们这一代并非传统经纪人,所谓牙人,不懂江湖规矩。诸葛大圣虽明了,却不会教导女儿这些。时代变迁,恪守旧规之人已不多见。

为李哲按摩足部的杨蜜,突然话题一转:“哲哥,这第三位艺人,最后是否也会背叛你?”

“当然不会。选菲儿为首位,因其天赋出众,我用了些手段才成为她的经纪人。不过初时地位卑微,后来遭嫌弃,也是情理之中,当时我确是高攀。

选你,因你足够拼搏,野心勃勃。只要有合适的机会,你就能成功。即便先天不足,也可凭后天努力,付出百倍千倍,所以你成功并不意外。只是过于贪婪,索求过多,所以对付你并不比菲儿更费周折。

第三次选择听话温顺的李心,十七八岁的她条件绝佳,不逊菲儿。只是后来逊色,如今论潜力,其实不及扎扎。扎扎尚可,但如若作为全职艺人,当时我必定不会考虑。如今心儿即将崭露头角,也无所谓了。”

杨蜜发现诸葛大力不解,趁机暗讽李哲:“首度设定的目标最大,华夏第一女星,甚至要在二十五岁前立足好莱坞,超越子怡姐姐成为华娱的传奇。这口气吹得够大吧,当时听闻此事的人都差点笑岔气了…”

李心之才,实乃无策可施。此女子已为李哲力捧之三代哲门弟子,登高位势在必行,今之李哲,较之昔年更为雄壮。

娜扎之境相似,容颜亦甚美,经李哲之精心调教与专业化打造,颇有刘伊菲当年之风韵。李哲曾言,此乃天赐饭碗,天生花旦之姿。

刘伊菲今为大圣姐麾下魁首,张导安乐人脉深厚,捧一花旦犹如拾贝,国际章即其一例,或某日亦成谋女郎也。

独周东雨,杨蜜难以接纳,此女逊色于己,然三金影后的光环实乃无敌,二金足以位列大花旦,三金全揽,华娱圈多年,仅二人得此殊荣,无一非顶尖花旦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