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梅明府,小老大清早叨扰府衙,是因为有一桩冤情想要要向您禀明!”
“哦?”
梅利坚看着这个自称“小老”的冯家老爷,他今年也不过四十多岁,再加上常年养尊处优,基本上和三十多岁的人没分别。
“你说说,我听听。”梅利坚道。
“多谢明府,小老要跟您诉苦的这桩冤情和我家有关,家门不幸,我冯家昨夜竟然也出了逃奴!
管家冯二与两个家生子星夜逃跑,至今不知所踪,还请您下发海捕文书,令各城门截堵这三个贼獠!”
说着话,冯文宇就拿出三份卖身契,上面有着冯二和那两人卖身进入冯家的缘由、时间,以及赎身所需钱财数目。
这三份契约完全符合大周卖身契的规制要求,甚至还有三个人按了指印的画押佐证。
而且,和赵无咎之前所料不差:丢银子的事情,冯老爷此时竟然半个字也不愿多讲!
讲什么?
讲他给“奉先吾儿”送千两白银,那这银钱是用来做什么的,总得说一说吧?
讲他从家里起出了千两白银,那县尊老爷是不是能认为,他的家底其实更厚?
所以,这丢了银子的事情,冯文宇压根连提都不能提。
说出来之后,更多麻烦便会旋踵而至,到时他冯家才真会变得处境堪忧。
因此,他今早来县衙,就只为给这桩事情先作个定性:逃奴,也只能是逃奴。
“嗯,你讲完了?”
听了冯文宇的供述,梅利坚没作任何评判,只是面色不变地说道:
“如果说按你讲的,你家昨夜有三个奴仆逃跑——本官姑且信了这‘逃奴’的说辞——是不是相当于你也承认认,那三人原本就居于你家,其性命浮财皆赖由你这个主人来定夺?”
“这……”
冯文宇一时不知该作何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