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怎么判的

向思宁抓住关键词二:“梦境迷离?”

常许轻声道:“极乐世界。”

宋书远震惊总结道:“这是毒了人的神智而不死肉身啊!此物万万不可久留!”

季鸣月若有所思:“每个人的极乐世界都不同,也许对高双来说,他的极乐世界便是可以肆无忌惮地杀人、画画……”

“那……”提到高双,向思宁的思绪就转了回来,她小心地问,“若高双是在此物的作用下分不清梦境与现实,才把郑婉儿杀了,这杀人之罪可还能坐实?”

这是一个好问题,几人纷纷看向话事人宋书远。

宋书远抿着唇压了压,以他丰富的断案经验为根据说:“我同你们说一个案例,几年前我曾办过一个案子,一个身藏疯病,年至二十的男子,心智却依旧同未开智的幼儿一般,寻常时安安分分,不过傻了些,犯病时则会发疯伤人。”

“一日他犯了疯病,跑到街上连杀了两人,当场被巡街的衙役抓了回来,他家里人知道后,跑到府衙击鼓鸣冤,说是她儿心智宛若儿童,不知生死为何物,犯了疯病时更是神志不清,仿若鬼上身了一般,并非有意伤人。”

季鸣月:这不就是精神病能不能判刑的案子吗。

方景星:“所以最后是怎么判的?”

“这案子当时闹得城里沸沸扬扬,不少百姓觉得那男子是个有病的傻子,若是心智真如儿童一般,那按照大诚律法,七岁以下幼童犯法不加刑,只需赔偿受害者。可又有人认为,再怎么说,那也是二十的人了,如何真与天真孩童相提并论?”

“事儿从院里闹到知州大人那,又闹到提刑司,最后让圣上知道了此事,她便下了定论,说是此人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虽免了死刑,可那杀人者的亲属明知他有病却不加看管、是看管不力,要挨板子、做赔偿。”

“待刑狱满后,若是杀人者出狱后再犯,则永久关押牢中。而出狱条件则是需要上报至少一名监护人,若是此后杀人者再犯罪,监护人一并受罚。并且自那以后,谁家有疯病者,要及时上报官府,并明确谁负责监护。”

【此律法参考唐代、清代,有改动】

季鸣月想了想,还算合理,尤其是惩罚那个亲属的条例。不然到时候那精神病杀了人,告冤的是亲属,凭什么放出来了他就不担当责任了?

她慢慢地听明白宋书远想表达的意思:“所以……师父的意思是说,对高双的处罚结果,可能是活罪难逃、再犯则罪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