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回到府衙,报告了潘家的情况。
宋书远听了直摇头。
“这些人简直是……狼心狗肺、枉为人父母!”方景星愤愤不平地唾骂道,“连自己的孩子都下得了手!”
“也不是自己亲自动手的。”常许拿起茶盏喝了口水,“交换杀对方的孩子,倒是个好主意,这算不算易子而食?”
季鸣月嗤笑一声,翻了个白眼:“自欺欺人。”
她真是觉得“易子而食”的故事可笑得让人发指,干脆就吃自己的孩子算了,反正都是死嘛!说什么不忍心然后把孩子换给别人吃,这些父母饱腹之后,是不是还会为自己这份阴险的悲悯感到自我安慰啊?
“我实在是束手无策了,可怜可怜我们的不容易,我也是万分痛心的——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呢?”
他们总是先体谅到自己的痛苦,总是有借口,总是可以理所当然地、明知故犯地去自欺欺人,而这份狡诈的自欺欺人对他们来说也是好事。
“时候是不是差不多了?”宋书远听到报时的钟声,天边也不见了太阳,他朝两个徒弟说,“你们两个准备准备去修香观吧,不知道吴旭和徐嘉有没有顺利加入其中。”
一提到这事,季鸣月就很是不开心和不情愿,但她还是应了一声,拿起那破布衣裳去换。
临走前,常许给了她一个有她一只手长的旗花(放信号的烟花):“今晚我们会守在修香观外,如果有危险……”
季鸣月匆匆把东西收起来:“知道知道,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今晚我一定要找到那只狗出去的路线,让它吃不了人。”
常许不太安心地笑了笑:“注意安全。”
两人回到修香观的时候,第二次传教会刚刚结束,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脑子犯傻愿意往身上纹身以来加入教会。
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先换道袍,季鸣月和方景星正要往各自的房间走,瞧见第二院内站着一堆人,静秀站在前边给他们介绍和讲解。
季鸣月扫了一眼,看见了吴旭,没瞧见徐嘉,切,结果就混进来一个嘛,瞧瞧还有谁,嗯,还有……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