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竟然还没死?!”
摩登望着身后追赶他的读报僵尸怒骂着,从前天晚上到现在,这死变态一直跟在他后面,阴魂不散。
[这就怪了,我用的明明是带有燃烧效果高速榴弹,就算炸不死它也能把它烧死才对呀?]
“这家伙可不是普通僵尸,这家伙就是个怪物,不仅速度极快,攻击力极强,还有顽强的生命力,这点程度的火力根本杀不死它。”摩登探回身体说道。
[你认识它?]
“何止认识,我有几次差点儿死在这家伙手里,之前我受重伤被僵尸生擒时,它把我一阵蹂躏,之后我跟它打了好几次,每次都干不死它!”摩登咬牙切齿道。
[哇,看来你过得也不是很好嘛。]
“凯文,给我加快车速,我不想再见到这个王八蛋!”
[可以,但我觉得没必要,它的身体快要被烧没了,现在的它只是拖着破破烂烂的身体,靠着执着力追你罢了。]
“执着力?”
听闻此话,摩登回头望去,读报僵尸仍在后面紧追着汽车。
正如凯文所说的一样,它的身体早已经残破不堪,但还是紧追在后面,难道它真的是靠执着力在追赶他?
“凯文,你继续开车,但这次开慢点,顺便帮我把天窗打开。”
[诶,你要干嘛?]
“我要确定一件事。”
悍马车的速度减慢了,摩登爬上自动打开的天窗,爬到上面的炮塔里,透过保护圈的细缝看向车后面的读报僵尸。
它的身体已经被烧成黑炭,大腿被烧出个大洞,白骨露在外面,左手臂快被烧断,只靠一点点皮肉连接着,可即便如此,它仍在后面紧追不舍。
它抓着快要分离的手臂,双眼猩红,靠着残破的身体艰难前行,靠着残缺的四肢奔跑着,嘴里一直喊着人类。
“为什么它要如此执着,我何德何能让它对我如此执着?”
如果是普通僵尸还好说,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个智障,它们不会思考,不会感到恐惧,不会感到疼痛,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仅靠食欲行动。
如果这家伙是普通僵尸的话就当它是个无意识的行尸走肉,只是个靠着本能驱动的尸体,但可惜的是,它既不是普通僵尸,也不是特殊僵尸,而是有智慧有意识的僵尸,就和人一样,也就是说,即使这样也要紧追的它靠着不是本能,而是执着力,就像一个人对一件事纠缠不放一般。
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它对我如此执着,不肯放过我呢?
他看着读报僵尸,而读报僵尸也看见了他,那一刻,它的眼睛露出凶光,恶狠狠地盯着他,眼神里充斥着愤怒,充斥着憎恨,这下,摩登明白了,它恨我,它恨死我了,那眼神仿佛在看杀父仇人一般。
读报僵尸在仇恨摩登,可它到底在仇恨什么?是仇恨摩登杀了它那么多的同类,还是只是单纯的仇恨他而已?摩登扒在车顶上紧盯着它,想不出个所以然。
“啊啊啊!!!”
就在这时,读报僵尸突然摔倒了,它的腿已经被烧得支撑不了身体,无法跑动了,它看着越走越远的悍马车,发出愤怒与不甘的嗥叫声,趴倒在了地上。
“凯文,等一下,快停车!”
[诶,这次又干嘛?]
“快停下!”
凯文立刻将身体停在马路上,车停下后,摩登迅速打开车门,把枪留在后座上,朝着读报僵尸的方向走去。
“摩登,你要干什么去啊?”菜问从车窗探出头问道。
“我要结束这一切,从前天到现在,它就像个苍蝇一样在我身边绕来绕去,我快烦死了,现在,我要让它彻底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要让它永远追不上我!”摩登说完,握着砍刀继续向前走去。
“咱们快没时间了,为什么还要做这个?”菜问不解道。
[摩登一旦遇到值得他尊敬的对手就会这样。]
“值得尊敬的对手?”
[没错,他这个人很注重仪式感,只要是个吸引到他的注意或是让他感到惊讶和恐惧的敌人,哪怕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他都会把那人当作一生之敌来对待,会与那个人展开最终的殊死对决。]
“仪式感?”
[对,我还记得当初有个特殊僵尸特别难对付,我和他打了半天都没杀死它,后来它被我用榴弹炸成重伤,本来一枪解决的事他非要与它肉搏,虽然最后被揍得鼻青脸肿,但他还是解决它了。]
“哇,凯文,看来你对摩登真得很了解啊。”菜问惊叹道。
[那当然,我跟他可是认识两年了,对他感情深得很,要不是因为我是辆车,我都想嫁给他了。]
“呃……”
与此同时,读报僵尸趴在地上艰难向前蠕动着,它的手已经支撑不了它的身体,只能向条虫子一样靠摆动身体向前滑行,一边移动一边低语着什么。
这时候,它后背上的火焰开始向它胸口蔓延,已经烧到它的黑领带了,读报僵尸见状赶忙扑灭胸口上的火焰,从兜子里掏出一张早已泛黄的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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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张照片。
照片上有一个人,是一个女孩,她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长得很秀丽,有着金黄色的秀发,樱桃般的嘴唇,水汪汪的眼睛,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美女。
读报僵尸看着她,嘴里一直念道着她,它将照片放在地上,那一刻,它的眼睛不再是猩红色,它的表情不再愤怒,不再憎恨,只是忧伤,只有悲哀。
“珍妮…珍妮…珍妮……”
读报僵尸,原名弗里茨,生前常被人戏称为“二大爷”,生前最喜欢做的就是玩填字游戏,完成它一直完成不了的数独谜题,它最爱的人是它的女儿珍妮。
二十年前,它因为一场车祸去世,被它的家人安葬在花园市的教堂墓地里,本以为就这样过完一生的它没想到被病毒复活了,原本分解成白骨的它在病毒的影响竟然重新长出腐肉变成了僵尸。
变成僵尸后,它依然保留着生前的记忆,依然还记得曾经与它相依为命的女儿,为了找到她,它靠着一股执着力撕开棺木,从坟墓里破土而出。
逃出墓地后,它开始到处寻找它女儿,三年间,它如鬼影般穿梭在末世里,从一个城市找到另一个城市。
期间它杀了很多人,吃了很多人的脑子,死在它手里的幸存者不计其数,可即便如此,它再怎么寻找,再怎么杀戮也找不到自己的女儿珍妮。
三年后,它遇到了博士,替它做了几件事后,博士告诉它,它的女儿现在玫瑰市,或许是对珍妮的思念太深,读报僵尸听信了博士的话来到了玫瑰市。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它在这里真的找到了自己的女儿,只不过找到的是早已经变成僵尸的女儿。
原来,珍妮在它离世的两年后就搬到了玫瑰市,之后一直在这里生活,直到十年后的病毒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