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拉过宋翎的手,“你快点回去休息。”
宋翎用力打开他的手,赵珩袖口中掉下东西滚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响。
红色的菩提佛珠滚落在宋翎脚边,他弯下腰捡起佛珠,珠子上的鲜血染了他一手。
这佛珠和自己的手腕上的一模一样。
“你用自己的血温养佛珠?”
赵珩垂眸不说话。
宋翎想到自己摔碎的佛珠手串,前几天撞碎的手串,每一颗珠子都是赵珩用自己的血温养的。
宋翎取下自己手腕上的佛珠,放在桌上,心中说不出的涩然,“还给你,我不要了。”
赵珩握住手串从房中追出去,拉着宋翎的胳膊,“宋翎,你别闹脾气,戴上。”
赵珩拉住宋翎的手腕,便要给他戴上,宋翎挣扎不过,被赵珩钳制住手腕戴上手串。
“我已经习惯了,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伤害。”
等到宋翎平静下来之后,
两人坐在桌边,宋翎拿起放起一旁的药箱,那从里面拿出金疮药和白色绷绕在赵珩的手腕上,为他包扎好。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血来浸润佛珠?”宋翎正襟危坐,严肃地问。
赵珩收回手,脸上划过一抹笑容,眉心的红痣也有几分艳丽。
“我小时候在神庙长大,那时候没有这么多本领,神庙在一片老林中,多虫蛇鼠蚁,经常陷入险境。”
“直到有一天,我在深林中回来的时候,被一只巨大的蜘蛛追逐,不小心被树枝绊倒,摔伤了手。”
“手上的鲜血沾染了腕间的菩提佛珠,我脱下佛珠向蜘蛛扔过去,它竟然被吓退了。”
“而我的血流在地上草木生辉,泥尘中的小虫子却被吓跑了,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血这么有用。”
原来赵珩手腕上经年的伤痕都是为了保护自己而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