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休庭?不战而降?

赔偿金额之所以是70万元,是因为被拆的房子除了安月明他们家,还有爷爷分给他叔叔的另外一套房子。

因为土地证都没有办理下来,安月明就干脆一并提起诉讼,反正现在两栋房子都是登记在一起,户主都是他的爷爷安启渡。

到时候只要把钱给远在外省的叔叔一家就可以了。

“事实与理由。”

“2008年9月22日,被告温陵市西宛区政府发布宛府【2008】21号《西宛区政府关于温陵东站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通告》,通告明确原告所属房屋列入征收补偿对象,后案外人温陵市政府于2009年3月24日,发布《温陵市政府征收集体土地村镇企业用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明确了西宛区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为每平米400元。”

“而被告方在与原告洽谈补偿方案时,采用的补偿金额却为每平米320元,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竟然趁原告参加玉杏村征收动员大会之际,公然强制拆除原告所属房屋!”

2009年这个信息相对闭塞的年代,拆迁补偿的金额和公告中不一致,背后的小猫腻,懂得都懂。

政府的公告也没有在各个小镇公开,补偿的标准都是由村委会那边直接下达的。

安月明在立案之前,便去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

像这种征收公告,申请的流程是很简单的,但小村庄里,有读过书的人都不多,更别说懂这点的人了。

“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若在规定期限内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则应当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予以公示,且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搬迁时,才能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被告方在没有任何强制拆迁前置条件的情况下,对原告所属房屋进行拆除,使原告屋内的大量动产遭受破坏,损失难以估计。”

“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听完安月明的陈述,梁非凡端正了坐姿。

他再怎么小看安月明,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还是要在庭前看一看的,而且他笃定安月明背后一定有一个法律同行在指导。

但梁非凡觉得这一些都不要紧,认就认嘛,他代理的当事人是谁?

是区政府!

现在重点是将区政府与这个强制拆迁行为的主体撇清关系。

余下的事情就让他们政府自己和建筑公司协商。

这就是他今天的答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