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明朝的财政改革

1567年,据户部统计,国家太仓仅存银130万两。

而官兵的支出就达到135万,边防需要236万,补发年例银182万,三项统计总支出银需553万两,还不算其他的开支。

张居正认为,土地兼并导致了赋税不均匀,使得富者越富,贫者越贫,加重了社会矛盾。

因此张居正在经济上的改革也就是从土地问题入手。

1578年,张居正下达在全国重新丈量土地的命令。

在丈量过程中,地方豪强不断阻挠,张居正则坚决打击。

到了万历九年,全国的土地丈量完成,得出全国的土地面积为713万顷,比弘治年间多了300万顷。

土地丈量的完成,为张居正制定新的赋税制度打下了基础。

同时,张居正又督缴正赋田税。

过去,明朝的地方贵族、豪强等偷税漏税十分严重。

地方官员不敢向他们督缴正赋田税,转而向农民强征。

张居正以追索田粮评定政绩。

凡是追缴欠税不足的官员,都要收到严厉的处罚。

也就打击了豪强地主,对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同时也增加了财政收入。

1581 年,张居正推行了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内容主要有几条:

一,将过去的田赋、人丁税、徭役和杂税全部统一为一条;

征税的依据按照田亩的多少;由实物税收改为货币税,缴纳白银。

一条鞭法的改革,简化了税收的程序和项目,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和官员的舞弊和贪污,有利于减少百姓的负担。

同时,一条鞭法减少了农民、商人、手工业者对国家的依附关系,而征收白银也适应了商业的发展趋势。

一条鞭法上起两税法,下开摊丁入亩,是中国赋税变革的里程碑事件。

通过丈量土地和推行一条鞭法,使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得到了迅速的增加。

当时明朝的国库积银达六七百万两之多,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足够支用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