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旭:“我知道找不回你,但是也希望你能离开他。现在你有钱了,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过任何你想过的生活。书之言这个人很不简单,我查不到他的背景、来历,就连我的父亲也对他顺从听话。你每天和他在一起,难道就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给你一个忠告,不要激怒他!不要激怒他!不要激怒他!不然受伤的肯定是你!找个机会离开他吧!”
他的文字发的很快,看来也是用“说”的。
短暂的停顿后,程旭的消息又来了,“既然你有那么多钱了,网站上的悬赏案件也不要接了。你在圈里的名声太响,会联系到你来解决的案子必定既有难度又很凶险。书之言肯定会阻止你接案子,我甚至有理由怀疑他为了阻止你行动会把你囚禁起来。”凌灵想,这是什么“鬼畜眼镜”的剧情?可是想象一下,被书之言将双手双脚固定在床柱上,每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也许不用穿衣服,让他给自己读故事,还真有点刺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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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旭继续发消息:“那一个亿,别做理财,要放在你的卡里然后一点一点逐渐花掉。如果你将它们存起来吃利息,书之言会视为我没有给你汇钱,他会搞我!”
凌灵刚想问,怎么搞?爆你菊花?
那边立刻发了一个字过来,“告!”
凌灵回了个“摸摸头”的表情,表示知道了。
关了私聊窗口,凌灵继续浏览悬赏委托。
一条特别醒目的红字加粗的标题吸引了她。
『老大进来!人家要你!快点嘛,人家等的好急!』
凌灵想,这是什么桃色小广告?
删帖前为了避免误伤,还是点进帖子看了一眼。
发帖人是个凌灵比较眼熟的账号,算是比较有资历了。
他写道:
『大神,委托人是我朋友的朋友,几经辗转才想到找你来帮忙。我向委托人讲述了你的光辉事迹,对方很欣赏你,希望能由你接手这个案子。我大概了解了一下,这次的案子比较特别,风险不大但是酬金很高,我认识的人里你最适合处理这个案子。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是这个→***********』
加密部分他设置成了高级管理员可见,也就是只有凌灵能看到。
她顺手点开,是一串手机号码。
发帖人是站子里为数不多的见过凌灵本人的人。向别人讲述“光辉事迹”什么的大概是说她破了许多大案要案,不会透露她的样貌和实际身份。他应该是考虑到凌灵的形象比较适合接这个案子。帖子写的很模糊,并没有透露出有用的信息,但这也是站子的风格。不会透露过多信息,全凭兴趣接案子,凭本事处理案子,自由公平。
凌灵又看了一眼电话号码,眼熟,在哪里见过?闭眼想了一会儿,手机!这个手机代言人的经纪人——她在个人主页上公布了工作邮箱地址,用户名正是这个手机号!
世界真小啊!
凌灵内心发出感叹。
望着客厅的真人等身立牌,那个温和帅气的男人被书之言“打扮”成了围巾架子,脖子上系着一条灰色羊绒围巾,肩膀上搭着一条红黑格子的手工编织围巾,弯曲的手臂上还挎着一条白色的法兰绒围巾,这条是她的。书之言嘱咐她出门时一定要戴上,不然会冻脖子……
凌灵对这次的案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就当是回报这位大明星赠送的围巾架吧。
凌灵往那个经纪人的邮箱发了一封简短的邮件:
『你好,我是凌灵。』
她想,既然站子的朋友告诉了经纪人她的事迹,必然也说了她的名字。短短六个字,表示她看到了帖子,并愿意接手这个案子。
收到对方邮件回复时,书之言快下班了。
『明早九点,XX咖啡厅。我只能等你五分钟。』
时间地点明确,对方也是个惜字如金的人。也对,很多事还是当面讲清楚比较好。如果尚未见面就在网络上透露太多信息,对带着一位大明星的经纪人来说,太不专业了。
凌灵临时查了一下那位明星最近的行程,现在粉丝团体越来越专业化,各种应援无微不至,公司也乐于看到这些,明星的行程很容易查到。
龙哥最近在剧组拍戏,有时会暂时离开剧组出席一些商业活动和颁奖礼。
活动一般在晚上,剧组请假一般是请全天,那么白天他很可能在休息,这时候经纪人才会放松一些。但是并不会轻松,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联系、需要协商,所以时间真的不多。
这位经纪人应该是知道凌灵在同城,于是选了一个比较好找的地方约来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