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第37章武宗李炎:会识人用人的英武之主(下)

会昌三年(843年),唐武宗废除了摩尼大慈恩寺,处决了摩尼教僧侣,并没收其财产。翌年,他下令禁止供奉佛牙,并拆毁各地的普通佛堂和村邑斋堂,勒令相关僧尼还俗并送归原籍。

2.大规模灭佛运动

从会昌四年(844年)二月开始,唐武宗李炎颁布了一系列更为严厉的规定,包括禁止供养佛牙,严禁在特定寺庙如五台山、普光寺、终南山五台寺、凤翔府法门寺等地供奉佛指骨,违者将受到杖责处罚。至会昌五年(845年),更大规模的灭佛运动展开:

- 还俗命令:起初规定40岁以下僧侣全部还俗,随后扩大到50岁以下,最终连50岁以上没有祠部度牒的僧侣也被迫还俗。甚至天竺和日本来的求法僧人也不得幸免。

- 寺院裁撤:全国上州仅保留一所寺院,下州则全部拆废。长安和洛阳最初允许保留十所寺院,每寺僧侣10人;后来改为各留两寺,每寺限留僧30人。京师左街保留慈恩寺和荐福寺,右街保留西明寺和庄严寺。

- 财产处理:拆毁寺院所得金、银、铜交由盐铁使铸钱,铁则用于铸造农具。还俗僧侣被编入国家的纳税户,外国人则遣返回国。

影响与后果

这次大规模的灭佛运动共拆除寺庙4600余所,拆招提、兰若4万余所,26万余僧尼被迫还俗成为国家的两税户,没收寺院拥有的良田数千万顷及奴婢15万人。同时,武宗还取缔了其他外来宗教,如祆教、摩尼教、景教(聂斯托利派基督教)和回教(伊斯兰教),撤毁所有相关寺庙,驱逐或强制还俗相关人员。

动机分析

唐武宗采取这些措施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 经济考量:佛教寺院规模庞大,不参与国家赋税体系,这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损失。过多的僧侣减少了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 个人信仰:武宗本人更倾向于道教,即位之初便召道士赵归真等人入宫修道场,并亲自受箓。一些道士利用这一机会鼓动灭佛,提出了关于“黑衣天子”的谶言,暗示佛教会对李唐皇权构成威胁。

- 政治合法性:有观点认为,唐武宗通过崇道抑佛来巩固自己的皇位合法性,因为道教具有皇家宗教的特质,能够强化敬宗法祖的形象。

后续发展

尽管会昌法难对佛教造成了沉重打击,但并未彻底消灭佛教势力。唐武宗李炎离开后,他的后继者唐宣宗李忱,不仅恢复了佛教的地位,还杖毙了之前参与灭佛的道士赵归真等人。因此,会昌法难更多地是一次行政手段下的宗教改革,而非完全的宗教灭绝。佛教在一些半割据的藩镇地区仍然得以保存,从而为后来的复兴奠定了基础。总之,会昌法难是唐代宗教政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它不仅改变了当时的宗教格局,也反映了统治者对于国家治理和宗教关系的复杂思考。

会昌时期的民族与对外关系

会昌年间,唐朝的外交活动十分活跃,展现了其作为东亚强国的地位和影响力。会昌二年二月,牂柯(位于今贵州一带)和南诏(位于今云南地区)派遣使者前往长安朝贡,表明了这两个南方政权对唐朝的臣服和友好姿态。

同年九月,契丹首领屈戍表示归顺唐朝,被授予云麾将军、守右武卫将军的官职。卢龙节度使张仲武收回了回鹘曾经赐予契丹的旧印,并改赐唐朝铸造的新印——“奉国契丹之印”。这标志着契丹正式成为唐朝的附属势力,也体现了唐朝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有效管理和整合能力。

同年的十月,吐蕃赞普朗达玛逝世后,吐蕃使者论赞等人前来唐朝通报哀讯。李炎派遣将作少监李璟前往吐蕃进行吊祭,此举不仅表达了对盟友的尊重,也有助于维持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会昌四年(844年)二月,黠戛斯可汗派将军谛德伊斯难珠等人入朝进贡。黠戛斯可汗计划迁居原回鹘可汗居住的牙帐,并请求出兵平定回鹘乌介可汗的具体日期及与唐军会合地点。对此,唐武宗回应以诏书,表示将在当年秋季下令幽州、河东、振武、天德四镇出兵屯守要道,拦击回鹘和黑车子族的逃亡人员,并按照过去册封回鹘的惯例册封黠戛斯可汗。这次交流反映了唐朝与黠戛斯在对抗共同敌人时的合作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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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会昌六年(846年)正月,南诏、契丹、室韦、渤海、牂牁、昆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再次派遣使者入朝。十七日,武宗在麟德殿隆重接见了这些来自不同地区的使者,展示了唐朝的威仪与包容。特别是二十三日,渤海王子大之萼亲自入朝觐见,进一步巩固了两国间的友好关系。

通过上述外交活动可以看出,会昌年间唐朝积极维护和发展与周边各民族及国家的关系,既体现了大唐帝国的强大吸引力,也为边疆稳定和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武宗及大臣们巧妙运用外交手段,在处理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中取得了显着成效,确保了唐朝在东亚地区的主导地位。

历史评价

李德裕对武宗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