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死刑犯行刑前的24小时(一)

对于死刑犯而言,最为痛苦的不是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刻,而是在等待刑期来临的一天!

我这辈子都没想到过:会和死刑犯有过零距离的接触。

在中国,对于死刑犯的执行方式只有两种:枪决和注射死亡。而枪决所占比例高达95%。

2003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一条有关死刑犯的司法解释: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的二十四小时,具有可见亲属的权利、宗教祷告的权利、接受心理辅导的权利。

也就从那时开始,作为一名心理工作者,就有可能和死刑犯零距离接触。

从事心理工作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女性,她们在一定程度上很难接受和死刑犯在行刑前的接触,因此这类工作大部分都落在了我们男性同胞的肩上。

自打我研究灵异心理以来,这类的工作更是“名正言顺”的落在了我的肩膀之上,虽然这类的工作不多,但每隔几年,总要碰上那么几次。

至今,我已经接触过三个在行刑前需要接受心理咨询的死刑犯了。

从他们接受心理咨询开始,一直到被执行死刑完毕,那十几个小时之内,我都会无时无刻的陪伴在他们的身边,经历他们生命中最后的时刻,也经历着他们死亡后的诡异事件。

在这里,我将全面讲述我所接触的这三位死刑犯:他们的恶迹、行刑前的恐惧、忏悔以及人性。

主人公一:张福(化名)

执行死刑日期:2005年7月14日上午9:29。

那一天,他离29岁生日还差11天。

7月13日早上我刚一到单位。单位领导就让我去办公室,似乎很急。

我刚走进办公室,领导就走上前来,给我一卷宗说道:“小蒋。有个紧急任务希望你能配合一下中院。(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我也是事后才知道的这个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