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死刑犯行刑前的24小时(十)

这个问题很关键,一来可以止住罗田一的继续说辞。二来也想了解一下关于他孩子的下落,至少在罗田一的卷宗中,我没有发现有关于他孩子的任何文字记载。

罗田一一个打愣,然后眼神游离的说道:“早就和孩子杜绝父子关系了。”

“你孩子现在在哪?”我问道:

“这个我不知道。断绝父子关系后,就没有来往了。”罗田一似乎很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他见我如此咄咄逼人,连忙推说自己的伤口难受。想休息了,于是就把我给“请”了出来。

带着疑问来到了管所长的办公室,管所长见我一脸“愁苦”,一边帮我倒着茶水一边问我怎么了?于是我把和罗田一的对话和管所长说了一遍,管所长听后,哈哈大笑的说道:“这种金蝉脱壳的伎俩是这些贪官们惯用的。”

“金蝉脱壳?伎俩?”我不解的问道:

“贪到一笔钱了,就给自己的孩子谋出路,先断绝父子关系,然后暗中保送孩子出国拿绿卡,等到东窗事发了,孩子可以依旧无恙。”管所长这样的解释让我茅塞顿开,原来在当下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还有如此漏洞可钻呢!

当然,这种现象我也权当一听,你真要为此去愤世嫉俗,那也大可不必。这时我似乎想到了一个细节,于是我接着问管所长道:“罗田一为何会有腿伤?”

管所长苦笑的说道:“你知道民警是在哪里抓到他的吗?”

“哪里?”我问道:

“是在一个赌盘上抓到的他,当时都以为抓赌呢,一窝蜂的跑呀,这罗田一就是众多赌徒中的一名,最后,因逃跑中不慎,弄伤了自己的右腿。”管所长说道:

“自己弄伤的?可是在我的卷宗报告里,写明了是被警察击伤的呀?”我质疑道:

“小蒋,至于号子里(泛指派出所、公安分局)怎样抓人,怎样处置的犯人,我们看守所的管不着。只要送来的犯人,我们会逐一体检的,对于有伤的犯人,必须要提供相关的文件证明,没有证明我们不会收,有证明且与所受之伤对的上号,我们才能收。罗田一这右腿的伤,是有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出具了相关报告,至于怎么伤的,你也不用看报告,也不用去问他本人,这些对于我们而言,没有任何意义。”管所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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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所长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那我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就在这时,副所长匆匆的走进了管所长的办公室,似乎有急事,但见我在,立马止住了口,管所长见这样多多少少有些尴尬,连忙对着副所长说道:“有什么事?小蒋又不是外人。”

副所长见管所长都没避嫌,那自己也就不用藏着掖着了,连忙对着管所长说道:“管所,去监控看一下,有奇怪的一幕。小蒋,你肯定感兴趣,也去看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