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给咱家孩子的礼物,姜煜吃醋

“你知道!”姜煜眼睛亮晶晶的。

“怎么可能不知道,16岁深入敌军腹地,百步穿杨射穿西蛮王首级,一马当先,一把霸王枪斩获数千敌军,一战成名,让西蛮军队退军退避三舍,割让了好几座城池,守护了大庆万千黎民。”

洛晚卿在皇城中虽然缴了不少钱财,但爱好收集武器的却只有康王,当时盘下来的铁匠铺里的武器限制颇多,都是凡品,总觉得都配不上他。

更何况无论是弓还是枪都是管制兵器,普通百姓是没有资格拥有的。

洛晚卿口中所述的赫赫战功大庆百姓几乎人尽皆知,哪怕黄口小儿都能讲几句,可经由洛晚卿的口说出来,却让姜煜红了脸。

“没,没那么厉害,是敌人太弱。”

洛晚卿用手背探了探他的脸,嗯,有些烫。

谁能想到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脸皮这么薄,一被人夸就爱脸红。

洛晚卿的脸贴在他的胸膛,扑通扑通如擂鼓般跳得比常人快了许多。

她笑意盈盈,“阿煜,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短小些的武器。”

“匕首和软鞭!”姜煜脱口而出。

卿卿喜欢什么他就喜欢什么。

最近卿卿的鞭法进步了许多,真是天纵奇才,这个年龄开始学鞭,挥舞起来很是有模有样。

匕首的十四式实战技巧也学的十分娴熟,普通人学一年都未必有她一个月的成效。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力度不够,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她不通武学,更没有内力。

洛晚卿没想到姜煜居然喜欢这两样,软鞭她倒是给了一条,那么匕首,对了,她还真有,渣爹花园中的库房就放着一把匕首,看着平平无奇,甚至连宝石都未镶嵌一颗。

要不是当时她的空间能力不给力,收东西时必须触摸到实物,都不可能注意到那柄匕首的存在,太不起眼。

按理说渣爹那个库房里放着的可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没道理单单就这把匕首不值钱吧。

她不懂不代表别人不懂,“阿煜,我这里有把匕首,你看看有什么名堂。”

洛晚卿接着从包里掏啊掏,终于翻出了那把貌似平平无奇的匕首。

姜煜刚拿到手中,就感受到了此物的不同寻常。

“怎么看着如此眼熟。”

“你见过?”

姜煜没吭声,他不敢肯定。

但是......

迫不及待地抽出匕首,一阵寒光掠过。

此匕首通体乌黑,剑锋如凛冽的风刃,极具压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