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把他推开,我则一脚给他踹出去。
真可笑!他不会以为凭借他那三头身的样子,能打过我们吧!
大姐只在旁边冷眼看着。
好爽啊,没有了那对男女,我会过得更好吗?
事实就是并没有。
四个孩子不能没人管,相关部门几乎是强制性地,将我们分摊到了血缘关系最亲近的四个亲戚家。
我被分在了大舅家。
“三丫这么小,要她有什么用?不说大丫,哪怕是二丫也好啊!”舅母当着我的面就抱怨着。
大舅不耐烦道:“那有什么办法?总比分到长根强吧!”
他又不是没有儿子。
“行了,三丫也能做挺多活了,你以为我那个跟人跑的妹妹,还能把她当祖宗供着呀!”
从此我就变成了大舅家的劳力。
变成“孤儿”的我,唯一能享受的好处,就是可以上学了。
父母不让自己孩子上学,领导们管起来很麻烦,吃力不讨好。
但没了父母,孩子如果上不了学,就是他们的失职,是要影响业绩的。
于是我上学了,“半工半读”。
听说大姐二姐也得以高龄入学。
对了,我们之间已经没什么联系了,想要管好自己已经很难了,谁要管别人的死活呢?
至于弟弟,我完全没兴趣知道他的处境。
同学都知道我是杀人犯的女儿,没人跟我做朋友。
很多男孩子起哄,管我叫邋遢怪,因为我总是脏兮兮的。
长大一点,他们的暴力会升级,口头的言语侮辱,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施虐欲。
当他们围着我拳打脚踢的时候,我认准了一个人狠狠还手,手口脚,不在意什么方式,我往死里下手。
我只感觉到眼前一片血红,有人拉着我喊道:“别打了!别打了!”
我甩甩头,周围是已经停手的欺凌者,那些人的眼光透露着害怕。
我笑笑,“杀人犯的女儿你们也敢打?”
我被叫家长,那男孩的妈在办公室里不依不饶,要二十万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