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营业一周后,除了烧烤和饮品固定在了菜单上,其他菜品依旧是不定期轮换。
林原也记住了一些熟面孔,比如高桥奈夕,比如伏特加,还有伏特加那位更加大方的高富帅大哥!她为之前在心里吐槽大哥的肤色和她这种夜行生物一样感到抱歉,她是因为见不得光,对方明明就是天生丽质。
这种三百六十度的态度大转变就发生在伏特加结完帐后,银发男人又抽出一万大钞放在了桌上,然后才戴上黑色的礼帽,转过身,右手扶着帽檐,惜字如金的说道:
“伏特加,走了。”
也因此,林原知道了那位先给他带来高额小费的客人名叫伏特加,虽然当时她脑子里闪过的是:伏特加?什么伏特加?小鸟伏特加吗?这个酒名一样的名字,奇奇怪怪。
那个黑色风衣的男人只是吃完了阳春面,烤串选择性的尝试了一些。一看托盘内剩下的食物,就知道眼前的两位是妥妥的肉食性动物。
烤白菜只浅浅留下了一点牙印,啧,但是当对方大方的给出了第二份小费,林原郁闷的心情又好转了,对方明显的认可了她的食物,也从中获得了片刻的幸福,以小费代替夸赞虽然少了点爽感,但还是快乐的。
反倒是最初来过店里的警察,最近几天都没见着,这让林原松了口气,不来也好,不来就会减少对她的关注,就不会查她,那她使用假证的事实暂时就不会暴露。
但是人往往就是经不起念叨,上一秒还在庆幸最近警察们放弃了来自己这里吃宵夜,下一秒风铃声响起,林原又见到了熟人。
“林原小老板,一周不见,店里的生意现在看上去不错嘛~”
经过了一周的积累,越来越多深夜下班或者路过的人注意到了这家街边的小店,虽然白天看上去平平无奇的不起眼,但一到夜晚,它对于路人难说总有种难言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