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以武杀路

审判面具 杯酒邀月 1295 字 3天前

而在这其中,南宫一眼也便看出最中心骑着一匹黑色骏马上的男子,最为受到尊崇。

因为是主将的原因,打起头阵,再加上身着的衣饰,与其他人不同,没有玄铁的甲铠,相反是轻盈的布衣。

成功猜测,这应该是羽扇拍巾的谋臣,而且应该极有可能是长老列席,只是不知道是几长老是否与当初灭所杀的那个陀因式是否有关了?

南宫没有想要出手的意思,在这种大军之下,哪怕是自己,也只能说是马踏的血肉,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不对,灭那种都够呛会做出来,毕竟他只是疯,不是傻。

还有就是南宫暗自用魔族来对比一下其他几族,单论行军速度而言,魔族应该是第一,毕竟二者只有一海之隔,所以第一也是应该。

差不多,速度可以按其表:

魔族——南宫——妖族——天羽族——兵族——古族——海族——人族——鬼族。

因为南宫已经脱离了国家的束缚与限制,所以他现在完全可以把自己列传为与其他种族同一概念的生灵。

一直到那些魔族人彻底走过去之后,南宫重新显现身形,手里还依旧盘着那串代表着囚徒的串珠。

他心中是依旧平静淡如水,依旧是波澜不惊,时间彻底过去之后,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他的身上,睁开了眼。

重新戴上了黑白色面具,重新走在了这条路,已经没有任何人烟的道路上,因为风沙的缘故,昨天急行的军队并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踪迹。

重新踏上路的旅人,身上的担子很重,但是也要挺直腰杆慢慢的走,纵使前方有巨虎,那也要抡起拳头,照着命门打去……

南宫今天特意放慢了脚步,他几乎是走走停停,中途他打了几只独属于沙漠的水虫,动手捏爆掉肚腔,清爽且柔滑的水浸入口腔,让人不时怀念夏日的碧蓝海洋。

吃完这些水虫之后,南宫坐在沙地上,他已经脱下了这些繁重的铠甲,用之前水虫身上的血水,用毛巾收起起来并打湿,擦掉那股难闻的恶臭。

水虫的血液是一种天然的防护,自打南宫入沙漠以来,之所以皮肤依旧如此,其中也多亏了这些水虫的死亡。

多么简单且朴素的生活小妙招……

距离德撒堡垒他还差很远的距离,值得庆幸的是,南宫终于在一处荒漠之中找到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