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官职品级(一)

- 推官:一人,正七品,掌推勾狱讼之事。

- 知事:一人,正九品,出守列郡,称为权知某府事。

- 照磨:一人,从九品,掌管磨勘和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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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文职

- 知州:一人,从五品。是各州的长官,全面掌管一州之事,包括民政、财政、司法、治安等各项事务。

- 判官:无定员,从七品。作为地方长官的僚属,辅助知州处理政事,可分管盐、粮、捕盗、水利等具体事务。

- 吏目:一人,从九品。主要负责掌管文书工作,如文件的收发、登记、存档等,同时也协助处理一些日常事务。

武职

- 正千户:正五品,千户所的主要武职人员,负责军事管理和作战指挥等。

- 副千户:从五品,协助正千户进行军事管理和作战等工作。

- 镇抚:从六品,负责维护地方治安和军事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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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文职

- 知县:一人,正七品。全面负责县内的行政管理,包括司法审判、税收征收、户籍管理、治安维护、教育推行等诸多事务。是朝廷在地方的代表,拥有最高决策权。

- 县丞:正八品,是知县的主要副手。通常协助知县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如收发、登记和保管官府文件,同时也负责仓库事务,像监管官仓的粮食存储与出入库。在知县外出或不能履职时,可代行知县部分职权。

- 主簿:正九品,主要协助管理户籍和赋税征收。负责登记户口信息,统计人口变化情况,以及具体的赋税核算、催缴等事务,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和人口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 典史:一人,未入流。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在县丞、主簿等官员裁撤时,其职责可兼任其他事务。

教育系统

- 教谕:一人,正八品。负责县儒学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教授学生儒家经典和文化知识,同时也负责组织县内的科举考试等文化教育活动。

- 训导:二人,正九品或从九品。协助教谕进行教学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品德修养等。

巡检司

- 巡检:从九品。主要为州县所属捕盗官,负责在县城以外的重要交通路口或者治安复杂地区巡逻、缉捕盗贼等,维护地方治安。

- 副巡检:从九品。协助巡检进行捕盗等工作,在一些较大或治安形势较为严峻的地区设置。

其他派驻机构

- 驿丞:从九品。负责管理驿站,保障公文传递和过往官员的接待等工作。不是所有的县都有驿站,有些县驿站又不止一个,驿站由兵部和地方共同管辖。

- 税课局大使:从九品。负责全县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税收的足额征收和按时上缴等。

- 河泊所官:正九品、从九品或不入流。负责管理县内的河流、湖泊等水域的渔业税收和相关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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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圣公,秩正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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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

十二监

- 太监:各监设太监一员,正四品。如司礼监太监,在宦官系统中权势和地位较高。

- 少监: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是太监的副手,协助太监处理事务。

- 监丞:左、右监丞各一员,正五品。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监督等工作。

- 典簿:典簿一员,正六品,主要掌管文书档案等事务。

- 长随、奉御:无定员,均从六品,多从事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具体事务。

四司

- 司正:每司设司正一人,正五品,是各司的主要负责人。

- 司副: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协助司正工作。

八局

- 大使:每局设大使一人,正五品,负责本局的全面工作。

- 副使: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辅助大使处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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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

洪武五年

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六局和宫正一司,品级皆为正六品。每局领四司,其属二十有四,而尚宫总行六局之事,官七十五人,女史十八人。

洪武十七年

最高级别的“尚”字女官,品秩升为正五品,“司”字女官之下又分别对应增加“掌”字女官,正七品,宫正司增设司正一职,正六品。

洪武二十八年九月

增设“二十四典”,为正七品,改“二十四掌”为正八品,以佐“二十四司”处理各司事务;宫正司增设“典正”,正七品;尚仪局增设“彤史”,正六品。此时,凡宫官一百八十七人,女史九十六人。

此外,洪武朝的后妃职位等级,除皇后外,较高等级的有皇贵妃、贵妃、贤妃、淑妃、庄妃、敬妃、惠妃、顺妃、康妃、宁妃等。妃子级别之下还有嫔,再往下有贵人、才人、选侍、淑女等。但这些后妃通常无明确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