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城市户男人,需要征起码四年的未婚契税。女子只要拿了婚书,就算有婚契,但如果嫁给不满二十的城市户男子,城市男子极其家属和女方,都要被判流放,发配关外,重新编为关外的城市户,女子强令改嫁,男子徒刑。
极其严苛。
并且经常派人巡查,一旦发现有人偷偷举婚,隐瞒不报,同一个小区,除了罚款,临近邻居都要一起被牵连流放。
第二:征收城市户寡妇税。
按照规定,寡妇无出,不论乡镇还是城市,一律离开原户口,发为城市户。
然后烈士、寡妇父母只有独女,年四十上者,等一些不在列。
此外,城市寡妇可以保持贞烈不嫁,但要罚款,按照一个人,每年一元金券的价格去罚。
你要是富裕家庭出身,那随意,反正朝廷“鼓励”贞洁烈妇,你愿意为朝廷交钱出力,朝廷欢迎。
但你要是没钱,不好意思,超过两元未缴,发为戍边男子妻。
第三:对于城市户的商业课税降低,算缗也减半。
什么意思呢?
城市户,虽然要遭到严苛的婚丧嫁娶对待,但相较于乡镇户的商业税,城市户是更低的,平均是低了一般左右,就连算缗钱,也就是财产税,也是低了一半。
如果你是乡镇丁余,靠着吃乡镇商业红利发财,那你得多交钱。
可你要是城市户下乡赚钱,赚到了钱,只要你买的是城市资产,那么财产税的征收是降低的,而且还很多。
城市户和乡镇户各有好处。
同时也能消化掉朱元璋留下来的户籍政策的最后一张拼图,反正贱籍没了,统一纳入城市户,城市户晚婚晚育,不准有育龄期间的寡妇外,剩下的都算是福利。
不过也正是这套举措,导致大量直隶城市人口流出,尤其是关内的贱籍,大量北迁。
朱厚照看了一下奏本,也知道了自己该怎么安排后续动作了。
于是在思考之后,朱厚照决定,暂缓全国范围内推广贱籍转城市户,但单开劳改籍和流放籍。
劳改是有期徒刑,到点可以返家。
流放也是有期徒刑,到点了只能就地编入本地城市户。
当然,这两个属于罪犯户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籍贯。
并且,要留归档案,影响子孙科举。
然后再把之前拟定的官绅一体纳粮、当差全部写上去,当然当差只是一个借口,朱厚照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很少推行徭役了,大多都是改为征役,朝廷出钱养人去干活。
但这个很花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