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不是救赎

汉林洞梅香院。

本市最集中最偏僻的贫民聚集地。

原主和崔东函住的房子下面是挨挨挤挤的各种没有经营牌照的黑店,快速发展下,已经成为了专属于梅香院贫民的商业街道,长明不暗。

之所以叫梅香院,并不是附庸风雅,恰恰直白低俗,是因为这里的风俗业盛行,妓女成群结队,所到之处都有一股梅香余韵,久而久之,这里便被人戏称为梅香院。

风俗业盛行,自然意味着这里鱼龙混杂、秩序混乱,是一片三不管地带。

发展得较好的风俗馆,也会成为上面那群衣冠禽兽恶欲发泄的地方,他们在市中心的高级会馆里不敢对妓女做的事情,在这里却可以肆意妄为。

哪怕把人玩死,也只需要支付一笔对他们来说小菜一碟的赔偿金,就能把事情善了。

所以,即使是妓女,也有三六九等,而梅香院的妓女,是最最低贱的那一等。

而崔东函的母亲,就是妓女中的一名。

可后来即使她从良跟了崔东函父亲,却并没有过上安生平静的日子。

因为在这里,一日是妓女,终生是妓女。

哪怕你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也会遭到恶魔丧心病狂的掠夺。

崔东函的父母只相好了短暂的一段时间,在崔东函出生后两人的关系就开始迅速破裂,不仅是因为生计窘迫的问题,更因为各种对崔东函母亲纠缠不清的男人。

两人时常大打出手,不顾还在襁褓中的崔东函,打得头破血流。

崔东函除了被生下来的时候哭过,就再也没哭过。

哪怕面对如此糟糕的父母和恶劣的环境,他纯真的眼睛好似冷漠的琉璃,看得清透,却漠然于世。

最后崔东函的母亲因为得了花柳病死在垃圾桶旁边,尸体臭了好几天才被发现。

那时候,是崔东函小学三年级。

他从酒鬼父亲藏起来的钱包里拿了所有的钱,平静地找人给母亲收了尸。

被酒鬼父亲发现后,崔东函第一次遭受到惨无人道的家暴,几乎被打个半死,血流了满脸满身,手指不正常地弯曲着,幼小的身体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

他的酒鬼父亲还要疯狂的叫骂:

“畜牲!你个白眼狼畜牲!和你那水性杨花的母亲一样不知好歹!竟敢偷你老子的钱!看老子不打死你这个白眼狼,就当杀了条狗!”

崔东函没有反抗,彼时瘦弱的他也反抗不了作为成年人的父亲。

他只是用那双自始至终无波无澜的黑黝黝的眼珠子盯着酒鬼父亲,没有痛也没有恨,却诡异至极。

早就醉得不清醒的酒鬼父亲被气昏了头脑,没有看见这个眼神。

如果看见了,或许他欺软怕硬的性子会让他有所忌惮,会骂崔东函是个冷心冷肺的狼崽子。

打到最后,他的酒鬼父亲向后一栽,又累又晕地倒在地上,口吐白沫。

崔东函颤颤巍巍的爬起来,看都没看他一眼,独自离开了一片狼藉的家里。

那也是第一次,被重男轻女的父母赶出家门的原主,正面撞上崔东函。

可惜两人的故事不是救赎,因为他们都身在地狱里,谁也救不了谁。